300MW/300MWh!广东电网能源投资发布储能系统框架招标!
8月9日,广东电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发布1C储能系统框架招标公告,本次采购规模共300MW/300MWh。原则上第一、第二、第三名中标人应完成中标额分别为150MWh、90MWh、60MWh。
原文如下:
广东电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3-2024年1C储能系统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0300022001611828)
广东电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3-2024年1C储能系统框架招标(招标编号:CG0300022001611828),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电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市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广东电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3-2024年1C储能系统框架招标
1.2.招标编号:CG0300022001611828
1.3.招标人:广东电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采购模式:框架
1.6.项目类别:货物
1.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说明:
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包,存在3名中标人:第一名中标人、第二名中标人、第三名中标人。中标比例初步按照50%,30%,20%确定。
项目订单分配原则如下:
(1)同一个储能项目订单原则上分配给同一个中标人,不作订单拆分;
(2)招标人自主开发的储能项目订单原则上优先分配给每次应完成中标额最大值的中标人(本项目预计采购规模为300MWh,则第一名中标人、第二名中标人、第三名中标人此次应完成中标额分别为150MWh、90MWh、60MWh。譬如,招标人提供一个100MWh储能系统订单,则该订单优先分配给第一名中标人。第一名中标人、第二名中标人、第三名中标人此次应完成中标额则分别为50MWh、90MWh、60MWh。);如出现应完成中标额相等的情况下,按照第一名中标人、第二名中标人、第三名中标人依次分配;
(3)中标人开发的储能项目订单原则上优先分配该中标人;
(4)招标人每个储能项目规模不确定,各中标人实际分配比例与中标比例可能存在偏差的情况;
(5)不限定采购规模、不保证最低采购量。
(二)招标范围:
投标方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变流器、升压变压器(如有,升压至35kV)、1C磷酸铁锂电池、电池管理系统、附属设备(包括集装箱、柜及内部的配电、环控、消防、照明等,箱体内所有电气元件、电缆和通信线缆,监测功率的功率变送器或智能电表)、监控系统、能量管理系统等;组织对电池单体现场收货、抽检试验(CNAS/CMA实验室检测)和到货抽检;电池模组设计、开发、加工;以及供货范围内的所有设备主要元器件的选型、制造、软件设计开发、提供相关图纸资料、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包装、设备运输、现场开箱检查,指导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参加联调试运行、系统验收、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其它设备的设计联络会及设计协调会,投标人应保证设备、文件和技术服务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及内容进行;配合招标人将储能系统接入“粤能投”智慧能源服务平台等。
储能系统内部所有的机械、电气、通信、外壳、接地等连接和配合(包括电池舱与PCS的连接电缆、PCS与升压变压器的连接电缆)均属于投标人的责任范围,与招标人无关。
供货时间安排:实际供货时间要求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三)承包方式
储能系统相关设备。
(四)报价方式
投标人的报价构成:按照“基础价格+浮动价格”(单位:元/Wh)组成。
1)投标时报价:投标时的报价为“基础价格”,由投标人自主报价,作为价格分的评分标准;本阶段“浮动价格”不用报价。
2)“浮动价格”=0.007×(n2-n1)(单位:元/Wh)。(注:n1为框架协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五个工作日内(不含公告当天)上海有色网公布的每天的碳酸锂价格均值,n2为订单通知发出日前五个工作日(不含通知发出日当天)上海有色网公布的碳酸锂价格均值,按照n1和n2公布的万元/吨数据取值(如n1为40万元/吨,n2为50万元/吨,n1和n2差值取值为10),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选取上海有色网(),碳酸锂(99.5%电池级/国产) 】。
广东电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3-2024年1C储能系统采购价格明细
报价为交流升压变变高侧单位容量价格。
注:1、报价为含税报价(税率13%);
2、货物交货地点为招标人根据具体订单指定的地点,报价应包括人工费、差旅费、设备费、运输费、保险费、税金、抽检费、验收费等按照合同完成供货的全部费用。(五)结算方式
设备结算价款=储能系统单价×供货容量(交流侧容量);
储能系统单价=“基础价格+浮动价格”(单位:元/Wh)。
(六)合同签订
招标人完成招标流程,确认设备中标供应商,发布中标通知书;根据本次招标结果,招标人分别与各中标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模板见附件A。
(七)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B《广东电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3-2024年1C储能系统技术规范书》(八)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估量,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九)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
1.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起之日起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当总订单金额已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20%时,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框架协议期届满后,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本项目预估金额的80%时,可根据招标人需求,延长合同有效期,但不得超过6个月。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行处理。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行扣分处理。
5.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6.潜在供应商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十)项目概况:广东电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3-2024年1C储能系统框架招标,预计采购规模300MW/300MWh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持有有效身份证明。
(4)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投标人不得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6)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或进口的散装部件应制定验收或检验标准。
(7)资信要求: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广东电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8)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监督管理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或记分周期内累计有效扣分达到12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9)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
(1)投标人必须为电化学储能系统产品主要部件的生产制造商。
(2)投标人所投标电池应具备由第三方 CNAS 资质实验室依据《GB/T 36276 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出具的合格型式试验报告。
(3)业绩要求:近3年(投标截止日期前36个月)必须具备以下储能设备相关供货业绩之一(应提供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及反映主要工作内容或采购清单的有关页面)。
①不少于5MWh的单个1C或2C磷酸铁锂储能系统集成项目业绩。
②累计不少于50MWh的1C或2C磷酸铁锂储能电池系统集成项目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