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能监局邱水录:着力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电力平衡新机制
市场和政府双手发力 供给和需求双向联动
着力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电力平衡新机制
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邱水录
党的二十大提出“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政府工作报告》把“推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技术研发,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提升可再生能源占比”列为政府工作重点。在可再生能源占比不断提升并逐步成为主体的大趋势下,如何破解发电出力与用电需求错时错峰矛盾、维护电力供需平衡尤其是高尖峰电力平衡,是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关键所在。
高尖峰供需平衡难题是电力供需的主要矛盾
长期以来,我国一般是以高峰电力是否短缺作为研判电力供需宽紧的指标和供给侧政策制定依据。加大电力投资既能满足负荷增长需求,也能拉动地方经济增长,成为政府有效管用的宏观调控手段,推动我国电力工业快速发展取得历史性成效,彻底改变了计划用电体制下的长期电力短缺局面,实现了以电力适度超前发展引领支撑经济快速增长的先行功能。
在新发展阶段,延续以满足高尖峰用电需求为导向的供给策略面临诸多难以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一是受经济政策弹性加大、“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多发、国际国内能源资源不确定性增加等影响,电力供需形势越来越难以预测,电力规划跟不上短期需求变化。二是不稳定可再生能源占比越来越高,发电出力与用电需求的错峰矛盾越来越突出,维护供需平衡尤其是满足晚高峰需求越来越困难。目前全国发电装机已达25.6亿千瓦,但在2022年全国最大用电负荷不到13亿千瓦情况下出现高峰用电短缺,主要原因就是7.55亿千瓦的风电光伏装机虽然贡献了电量但不参与高峰电力平衡。三是用电负荷受极端天气影响明显、峰谷差越拉越大。以华东为例,迎峰度夏期间最高空调负荷占全网负荷三分之一,形成了峰值高、持续时间短的用电高尖峰(用电负荷超过年最高用电负荷90%的高峰时长仅为294小时,其中超过95%的尖峰时长94小时),电力短缺均发生在这约占全年时长3.5%的时间段内。
在新型电力系统中,从供给侧单向维持高尖峰电力平衡和全年电量平衡正成为两难矛盾。如果以尖峰缺电为信号增加配置相应顶峰火电机组或储能设施,将会造成设备长时间闲置浪费。
从供需两侧推动构建电力电量平衡新机制
为解决高尖峰用电平衡顾此失彼的问题,必须坚持供需两侧联动,着力构建新型能源体系下的电力电量平衡新机制:
供给侧:全力保证电量供需总体平衡,着力解决电网刚性调峰需求
一是保证电量供需总体平衡。坚持以维护国家能源安全、保障能源供应为目标,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用电量需求为导向,统筹安排供给侧多能互补的发电能力规划建设,确保年度电量供需总体平衡并适度宽裕,坚决防止发生长时间大范围“硬缺电”。
二是解决电网刚性调峰需求。针对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大量并网后电网运行调节困难的问题,积极布局建设抽水蓄能、电化学等储能设施,着力解决在火电调节能力耗尽、需求侧实施错避峰管理后仍然无法缓解的电网硬调峰困难问题,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需求侧:应主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出力特性,积极参与调节电力供需平衡
一是推动负荷需求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出力特性。地方政府应当根据本地资源禀赋和供电能力特性,因地制宜发展相应产业。可再生能源占比高、发电峰谷差大的地区,应当积极发展可中断、可错峰、可调节的用电负荷,根据发电出力曲线安排生产用电时间和产销“旺季”“淡季”,避免生产性用电与生活性用电高峰叠加。推动高载能行业实施生产工艺、产供储销体系和用电用能技术改造,使其具备灵活消纳风电、光伏等“垃圾电”的能力,挖掘和发挥高载能产品“储能”作用。
二是推动电力用户参与调节电力供需平衡。在用电高峰尖峰时段出现电力短缺时,应充分发挥好需求侧响应速度快、成本低、效率高的优势参与调节供需平衡。2022年7—8月份用电高峰时,华东区域通过需求侧管理完成错避峰电量33亿千瓦时,仅占当期总用电量0.7%和全年总用电量0.16%,对用户生产基本没有影响,但削减最大电力缺口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如果要在供应侧储备相应的顶峰发电能力,则需投资上千亿元。
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双手发力统筹做好电力保供稳价工作
为确保新型能源体系下供需两侧有效衔接联动、电力电量平衡新机制顺畅运行,必须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双手发力,构建电力保供稳价工作新格局。
一是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有效发挥好各层次市场功能。要落实好省级市场保障地方电力基本平衡、区域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全国市场承接国家战略性资源跨区配置的顶层设计,防止各层级市场功能错位。省级市场交易受省内垄断和行政干预影响、跨区交易受地区性差异影响,均不具备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和优化配置资源的条件。当前应当加快推动长三角等区域电力市场建设,优先在区域市场框架内开展省间电力交易形成区域电价,作为政府保供稳价和跨区电力资源统筹配置的价格参照。加快推进电力用户直接参与跨省电力交易、完善电网企业代理跨省购电决策机制,使作为电费承担者、价格接受者的用户拥有充分的知情权和决策权,能够积极主动参与电力平衡调节。
二是政府部门要主导构建新型电力调度管理和应急干预机制。应当在需求侧全面推广建设运用精准负荷控制系统,督促指导电网企业构建既可以通过调度管理系统管好发电侧,也能通过负荷控制系统管住用户侧的新型智慧电网调度模式,以更精细有力的调度管理促进发电出力曲线与用电需求曲线双向靠拢。要统筹使用市场和行政手段优化资源配置,当电力供应总体宽松或者缺电是局部性的,优先采取市场交易方式、充分发挥大电网优势优化配置资源;当电力供应总体紧缺并形成卖方市场时,应当及时采取行政干预措施进行资源统筹配置,防止因市场恶性竞争大幅抬高电价损害用户利益、加剧资源紧张影响保供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