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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资助5000万!《深圳市支持电化学储能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
作者: 来源:储能与电力市场 发布时间:2023-01-31 11:03:52 阅读次数:2587

1月19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深圳市支持电化学储能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中提出,为促进电化学储能产业加快发展,最高给予5000万元资助。

重点支持面向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镁离子电池、液流电池等先进电化学储能技术路线的原材料、元器件(IGBT、MOSFET、DSP等芯片)、工艺装备、电芯模组、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变流器(PCS)、系统集成(安全预警与状态估计、高效灭火及防复燃等)、建设运营(电源侧储能、电网侧储能、数据中心备用电源、5G基站备用电源、户用储能等)、市场服务(虚拟电厂、共享储能、储能大数据等)、电池回收与综合利用(梯次利用、再生利用)等重点领域链条。

具体补贴政策如下:

提高储能先进制造水平

鼓励企业围绕源网荷三端需求定制化储能产品,面向原材料、元器件、电芯模组、控制系统等重点领域建设中试生产线,予以最高 1000 万元支持。支持企业实施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予以最高 1500 万元支持。对企业实施的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分档分类支持,按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5000万元资助。

鼓励企业提升储能产品服务质量和品牌影响力,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支持举办高规格储能展会及论坛,进一步提升“高端储能深圳智造”影响力,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支持。

优化构建储能商业模式

支持本地燃煤燃气电厂灵活配储,提高电源侧系统调节能力和容量支撑能力。鼓励电网企业在关键节点合理布局储能项目,提升电力安全保障水平和系统综合效率。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探索大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含多功能智能杆)、工业园区等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对先进的储能示范项目给予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最高支持力度不超过1000万元。

重点针对5G基站备用电源储能、数据中心备用电源储能、火电机组配储、工商业储能、新能源汽车移动储能等场景开展虚拟电厂响应示范,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最高支持力度不超过100万元。支持储能电池参与市虚拟电厂精准响应,面向深圳特色场景试点实行用户日前竞价、市场统一出清的响应模式。

依托深圳市虚拟电厂管理云平台建设电化学储能在线监测平台。鼓励企业建设储能在线监测系统,孵化电化学储能数据交易服务产品。支持企业落地全球化储能数据服务中心。

打造新型产业生态

鼓励电芯模组、系统集成等生态龙头为上下游企业提供质量管理、追溯服务、金融服务、研发设计、采购分销等拓展服务,对供应链企业的经营性贷款利息按不超过30%,给予最高300万元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储能电池国际总部、区域总部企业,可给予落地奖励1000万元,重点引进的特别重大企业,可在与市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时另行约定。

对具有特别贡献的总部企业,按照上一年度形成本市地方财力超过前两年度最高值的部分再乘以30%计算,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发挥产业链上下游合力强化市场服务共享、技术研发共通、质量标准体系共建、知识产权共用,助力打造世界一流新型储能产业中心,支持联盟等社会组织发展,经评审予以最高300万元资助。

 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针对钠离子电池、镁离子电池、全固态锂电池等前沿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单个项目予以最高 1000万元支持。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研发储备前沿储能技术,单个项目支持力度不超过300万元。

面向高安全、低成本、长寿命储能电池发展需求布局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按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予以资助。

对获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创新载体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支持。

支持企业主导参与钠离子电池、电池回收利用、储能碳标识认证、储能电池安全包装等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项目,按项目级别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的资助。

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牵头制定储能地方标准,对符合要求的标准优先予以立项审批发布。对承担储能领域国际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秘书处或召集人工作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80万元、120万元和30万元的资助。

对符合条件的欧、美、日、韩等国家地区储能发明专利授权分别给予每项1.7万元、0.45万元、0.17万元和0.11万元资助。

鼓励高校及科研院所免费开放储能专利供企业使用,对符合要求的高校科研院所按规定给予相应支持。支持储能产业联盟开展知识产权数据库建设、专利池组建等工作,每年资助不超过50万元。

鼓励龙头企业联动上下游供应链、高校研发机构面向共性技术研发、检验检测、市场拓展、平台运营服务、安全预警等需求搭建公共服务平台,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支持。

加快产业全球化发展

加快本地企业储能项目海外承包建设进程,对首次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支持,实施储能建设运营企业对外承包工程绩效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

吸引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落地深圳。对获得海运运输证书,获得欧洲、东南亚、日韩、北美等国外市场准入认证的企业,按照不超过核定的项目费用实际发生额50%予以资助,单个企业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若干措施》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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