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加速 储能和虚拟电厂商业模式盈利可期
虽然存在利用率低、成本高、收益低等诸多问题,储能产业在“新能源+储能”的政策支持下,今年以来迎来爆发期。
11月29日,A股市场虚拟电厂板块持续上扬。
消息面上,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局就《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基本规则》)《电力现货市场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基本规则》明确提出,推动储能、分布式发电、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和新能源微电网等新兴市场主体参与交易。
“后续关于储能和虚拟电厂等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细则有望陆续出台。”多位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随着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的推进,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比例将逐步提升,而储能与虚拟电厂进入现货市场交易后也有望实现盈利。
储能商业模式现曙光
“新能源配储如果想获得足够收益,需要深度参与电力辅助服务、电力现货等各类电力市场,但是目前市场机制尚未创造更多的可操作空间。”三峡能源相关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当前储能收益主要来源于电能量转换与辅助服务,建议通过进一步明确市场和价格规则,完善储能商业模式及电价机制,保证储能收益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商业模式不清晰使得新能源企业虽然配置了储能,但仍旧有部分电力无法参与电力市场现货交易,真正实现并网和利用。
嘉泽新能董事长陈波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单个电厂所配的储能不归电网调度,不管是“储”还是“放”,电价没有变化,这样单算储能投资肯定是不合适的。
“拓展储能电站的商业模式就是让储能多参与市场,才能创造更多的价值。”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储能院副院长戚宏勋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也就是说,储能只有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设定相关电价的基础上才能有收益。《基本规则》和《监管办法》的推出,给储能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转机。
东亚前海证券研报指出,政策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现货市场交易有利于探讨其商业模式,助力新型储能行业实现快速发展。
“《基本规则》发布后对公司储能业务的发展壮大是一个极为有利的契机。”双杰电气相关人员对《证券日报》记者说,“公司已经布局分布式储能技术,并贯穿光伏、风电新能源、充电桩/站开发与利用的全部环节。目前拥有成熟的光储充换一体化多能源解决方案,并且在传统电化学储能的基础上,积极布局新型储能技术的发展方向,对光热储能技术进行了预研。”
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提速
虚拟电厂是一种新型电源管理系统,通过信息技术和软件系统,将多种分布式资源聚合起来,参与电力系统运行与电力市场交易。
戚宏勋表示,要不断拓展虚拟电厂的新模式,把储能在一体化项目中的作用体现出来。
《基本规则》要求按照“统一市场、协同运行”的框架,构建省间、省/区域现货市场,建立健全日前、日内、实时市场,稳妥有序推进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并与现有新能源保障性政策做好衔接,推动储能、分布式发电、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和新能源微电网等新兴市场主体参与交易,推动省/区域市场逐步融合,扩大省/区域市场范围,向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过渡。
中泰证券研究报告认为,随着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和电力现货市场的建设的进一步推进,电力市场交易总量与市场主体的数量将进一步增加,对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的要求将随之提升,从而带动对虚拟电厂辅助服务的需求,预计2025年、2030年虚拟电厂的运营市场规模将分别达到932.19亿元、1283.10亿元。
《基本规则》和《监管办法》发布后,也引发虚拟电厂相关上市公司的期待。
“从整体方向上看,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带来积极作用,但具体影响还是要看各省市地区后续出台的详细政策。”国能日新相关负责人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国能日新目前通过子公司布局虚拟电厂业务,主要是依托于公司软件系统、对可控负荷运营市场的了解以及相关优惠政策来帮助客户获得补贴后参与分成,目前该业务处于市场拓展阶段。
恒实科技相关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随着电力现货市场机制不断完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不断深入以及“双碳”目标的不断推进,预计虚拟电厂市场将快速发展,规模将不断扩大。公司在参与湖南、冀北等地虚拟电厂建设的基础上,已在积极筹划布局其他省份的虚拟电厂业务。同时公司已筹划在深圳设立南方总部,布局在南网开展虚拟电厂、综合能源服务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