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商业电价新政:午间谷段下浮61.8%,三季分时切割促新能源消纳
安徽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旨在充分发挥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引导作用,鼓励用户削峰填谷、促进新能源消纳。
一 、谷时段增加 中午时段新增谷段。电价要在平段电价基础上,大幅下调61.8%。 春秋季:3h谷段电价:11:00-14:00; 夏季:2h谷段电价:11:00-13:00; 冬季:2h谷段电价:12:00-14:00; 以4月为例:安徽省的谷段电价下浮61.8%之后,不同电压等级的电价为0.2718~0.3153元/kWh。
春秋季(2-6月、10月、11月) • 高峰时段:6:00-8:00,16:00-22:00; • 平段:8:00-11:00,14:00-16:00,22:00-23:00; • 低谷时段:11:00-14:00,23:00-次日6:00; 夏季(7月、8月、9月) • 高峰时段:16:00-24:00; • 平段:0:00-2:00,9:00-11:00,13:00-16:00; • 低谷时段:2:00-9:00,11:00-13:00; 冬季(1月、12月) • 高峰时段:15:00-23:00; • 平段:6:00-12:00,14:00-15:00; • 低谷时段:12:00-14:00,23:00-次日6:00; 二、试行节假日深谷电价 用电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工业用电,在每年3天及以上节假日期间(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午间11:00-15:00设置为深谷电价时段,深谷电价在低谷电价基础上下浮20%。 该政策为征求意见稿,具体实施时间暂未确定。 附件如下:
本文来源:安徽省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