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4小时谷电,电价下浮70%!陕西分时电价征求意见!
6月4日,陕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指出,分时电价调整旨在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引导用户削峰填谷、促进新能源消纳及支持储能产业发展,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另外,为引导用户公平参与削峰填谷,征求意见稿取消了一般工商业用户可选择执行平均电价的政策(即“一般工商业用户可选择执行分时电价政策,也可选择在平段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4分钱的标准执行”的相关规定停止执行)。
调整之后的峰谷时段如下:其中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电及农业生产用电分时电价每日的高峰时段为16:00-23:00,低谷时段为0:00-5:00、10:00-14:00,平段为5:00-10:00、14:00-16:00、23:00-24:00。
关于高峰电价、低谷电价、尖峰电价以及深谷电价的浮动比例,征求意见稿明确,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电,平段电价为代理工商业购电价格,在此基础上进行上下浮动。其中:高峰时段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70%、低谷时段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70%;尖峰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90%、深谷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90%。
值得注意的是,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包括煤电机组容量电费、抽水蓄能容量电费、辅助服务费用等)、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参与上述浮动。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签订交易合同时,可根据电力现货市场价格信号形成分时段价格。同时,相关部门会统筹考虑全省电力供需状况、系统用电负荷特性、新能源装机占比、系统调节能力等因素,动态调整分时电价实施范围、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