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储能,利好来了
11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要求,到2027年,新型储能制造业规模和下游需求基本匹配,培育千亿元以上规模的生态主导型企业3到5家。高安全、高可靠、高能效、长寿命、经济可行的新型储能产品供给能力持续提升。
实现新型储能电站电池模块级精准消防
征求意见稿明确,新型储能制造业是为新型储能提供能量存储、信息处理、安全控制等产品的制造业的总称,其以新型电池等蓄能产品和各类新型储能技术为主要领域,也包括电源管理芯片、电力电子器件、热管理和能量控制系统等的生产制造。
征求意见稿要求,到2027年,我国新型储能制造业全链条国际竞争优势凸显,优势企业梯队进一步壮大,产业创新力和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实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新型储能制造业规模和下游需求基本匹配,培育千亿元以上规模的生态主导型企业3到5家。高安全、高可靠、高能效、长寿命、经济可行的新型储能产品供给能力持续提升。产业主体集中、区域集聚格局基本形成,产业集群和生态体系不断完善。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显著增强,标准体系、管理体制和市场机制更加健全。新型储能系统能量转化效率显著提升,热滥用和过充电不起火、不爆炸,实现新型储能电站电池模块级精准消防,保障全生命周期使用的安全可控。推动新型储能制造业更好满足电力、工业、能源、交通、建筑、通信、农业等多领域应用需求,为推动能源革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坚实物质保障。
鼓励新型储能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强强联合
为实现以上目标,征求意见稿提出实施产业协同发展推进行动。
在科学谋划产业布局方面,组织开展新型储能制造业发展战略研究,引导企业把握发展节奏,结合区域内产业基础、市场需求等情况,合理制定产业发展目标,有序部署产业规模。鼓励储能电池及关键材料企业向可再生能源富集、矿产资源充足、运输条件便利、基础设施完善、应用场景丰富的区域聚集。支持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等地聚焦新型储能领域,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构建战略引领、创新驱动、专业赋能的产业发展格局。
在优化供需关系方面,要着力扩大有效需求,推动实现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高效联动发展。引导上下游稳定预期,完善配套体系,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强供需对接,推动形成产业链融通发展的协同联动机制。引导各地区科学有序布局新型储能制造项目,依托研究机构开展行业运行监测预警,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在培育产业优质企业方面,鼓励新型储能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强强联合,构建龙头带动、重点攻坚、梯队协同、链群互动的产业集群发展格局。加快培育一批牵引能力强、辐射带动广、集群效应大的生态主导型企业,充分发挥行业带动作用引领产业生态集聚。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和高新技术企业,建设一批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引导重点企业做强差异化、特色化长板。
加大政策支持化解行业“内卷”现象
在保障措施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大政策支持。统筹利用中央及地方相关政策资源,支持新型储能关键技术攻关,开展多场景新型储能应用试点示范。在储能产品运输等环节为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用好绿色金融工具,鼓励保险机构围绕新型储能电站开发保险产品。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加强产业发展整体规划布局和运行监测,推进产业创新转型升级和健康有序发展。积极探索央地联动和区域协同发展模式,引导各地区因地制宜推进产业合理布局,鼓励地方出台支持新型储能制造业技术进步和转型升级发展的专项政策。建设政府与企业共同参与的质量监督与行业管理体系,研究建立以强制性国家标准为基础的储能电池产品安全推荐目录。
同时,要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推动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强锂电池行业规范管理,落实新型储能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新型储能产品质量监督。加强对专利侵权、市场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预防和惩治,化解行业“内卷”现象,维护健康公平市场环境。鼓励第三方机构、行业组织等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建立正向引导市场的产业合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