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下发《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营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5年2月14日,四川省下发《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营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有:
一、建设目标
按照“政府部门主导、电网企业服务、运营主体实施、电力用户参与”的工作原则,构建“1+N”虚拟电厂管理服务体系。依托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 1 个虚拟电厂运营管理平台,为全省N 个虚拟电厂提供运营商平台接入、资格审核、能力校核、运行监测、运行效果评价等服务工作,实现全省虚拟电厂的统一管理、统一服务。
2025 年,推进全省虚拟电厂接入虚拟电厂运营管理平台并参与需求侧市场化响应、电能量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总体可调节能力达到 100 万千瓦;2026 年,持续深化虚拟电厂管理与市场交易机制,培育全省虚拟电厂规范化、市场化发展,总体可调节能力力争达到 200 万千瓦,达到四川电网最大用电负荷的 3%左右。
二、虚拟电厂定义
虚拟电厂,是指运用数字化、智能化等先进技术,聚合可调节负荷、分布式电源、储能等,协同参与系统运行和市场交易的电力运行组织模式;其聚合资源包括可纳入虚拟电厂管理的能够提供电能量或功率调节能力的发、用电户,包括可调节负荷、分布式电源、储能等。
虚拟电厂系统主要由虚拟电厂运营管理平台(以下简称“运管平台”)、虚拟电厂运营商平台、虚拟电厂终端以及相关信息网络组成。
三、运营管理机构职责分工
国网四川电力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对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营进行管理,开展虚拟电厂建设运营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价工作,负责为虚拟电厂运营商与聚合发、用电户提供各类费用结算与收付服务。
四川电力负荷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负荷管理中心”)为虚拟电厂运营商提供市场运营服务,开展虚拟电厂调节能力校核、运营监测、效果评估等工作,并向电力市场运营机构提供虚拟电厂运营商参与电力市场的数据服务支撑,市级负荷管理中心提供业务受理及相关服务工作。
四川电力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为虚拟电厂运营商提供市场注册与变更服务,为虚拟电厂运营商参与中长期市场提供交易组织与出清等服务,出具虚拟电厂运营商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需求侧市场化响应等结算依据,开展虚拟电厂运营商的履约保函管理工作。
四川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以下简称“调控中心”)为虚拟电厂运营商参与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提供交易组织与出清等服务,调控中心及其下属机构对接入电网调度控制系统的虚拟电厂实施调度管理。
四、市场交易管理
虚拟电厂运营商可参加的交易类型主要包括需求侧市场化响应、电力中长期、电力现货市场和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等。参与电力中长期、电力现货交易应具备售电资质。
四川省《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营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