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浙江《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布
2月17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浙江省的双碳战略将分三步进行: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4%左右;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到206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
在氢能方面,《意见》指出:
1、积极发展低碳能源。实施“风光倍增”工程,推广“光伏+农渔林业”开发模式,推进整县光伏建设,打造若干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打造沿海核电基地。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
2、推动交通运输装备低碳化。加大新能源推广政策支持力度,推进以电力、氢能等新能源为动力的运输装备应用,加快城市公交、一般公务车辆新能源替代,引导社会车辆新能源化发展。全面淘汰国三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营运柴油货车,逐步提高柴油货车淘汰标准。严格设置高碳排放车辆限行区域和时段。
3、加快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把绿色低碳理念贯穿到交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养护全过程,加快美丽公路、美丽航道、城乡绿道网建设。推进公路和水上服务区、公交换乘中心、港口等低碳交通枢纽建设。加快充(换)电、港口岸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搭建充电基础设施信息智能服务平台。推进综合供能服务站和加氢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