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本公司如何介入“碳达峰、碳中和”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中国力争在2030年前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努力争取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是中国协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庄严承诺,体现了大国担当。
2020年10月,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十四五”期间,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降低碳排放强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进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加强全球气候变暖对我国承受力脆弱地区影响的观测。
2021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从生产、流通、消费、基础设施、绿色技术、法律法规政策等6个方面对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作出部署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也相继出台文件,从发展清洁能源、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压缩粗钢产量、落实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建立绿色金融政策框架等方面引导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开展。
国有资本公司的宏观政策具体执行者属性决定了其在重大的基础性行业里边发挥着引领作用,因此,国有资本公司作为市场化的主体应当积极参与到中国实现碳中和过程中。从产业组织、市场结构的角度看,在一些集中式场景下,如大型电网、集中式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中,国有资本在资金、技术研发、投资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智慧交通、低碳交通领域里边国有资本也会发挥作用,国有资本在研发方面,资金实力、融资成本有很大优势;在国家驱动国有资本去探索、随后带动大量市场演进的模式,在低碳转型中也许可以发挥作用;在公共设施、公共服务、环境卫生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产业培育等方面,国有资本也有着引导节能减排、使用绿色清洁能源的责任。
一、规划引领,做好顶层设计
(一)规划先行。 加强碳达峰、碳中和统一规划。政府出台相应政策文件和行动方案,明确“碳达峰”峰值、“碳达峰、碳中和”实施路径、时间表和路线图。将主要指标分解到各行业、各地区,结合经济发展需求和承受能力,提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梯次达峰方案,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 为 了更好的发挥政府投资主体作用,真正体现政府的投资意图,国有资本公司作为市场化的主体责无旁贷。首先,推进国有资本公司设立、整合工作,建议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公司组建筹备组,明确人员,专职负责,有序推进公司组建运作的实施。在公司运行过程中,涉及相关工作的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细化责任,限时办理,按期完成。理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切实做到政企分离,管办分离,进一步强化国资监管部门职责职能。
(三)强化政策扶持。 针对地方政府“碳达峰、碳中和”产业和投融资现状,在财政资金、资产注入和政策扶持等方面给予最大限度支持。同时,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采取聘请专家顾问团、实地考察等方式,借鉴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为加快实施“碳达峰、碳中和”产业布局创造更多的机会和更大的空间。
(四)完善市场机制和价格机制。 建设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健全碳计量、碳交易价格形成机制,健全辅助服务市场交易机制。通过价格机制,调动碳排放需求侧节能减排的积极性。
(五)强化超前布局。 严格按照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地方国有资本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组织专业人员编制“碳达峰、碳中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规划,在中长期发展、资本运作、业务发展、人力资源等方面提前谋划,精心制定市场化运作战略规划,明晰今后的发展战略和战略目标;在业务布局上,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在资本运作上,做好资产、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合理配置。
(六)支持低碳技术创新。 设立专项科研基金,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创新。支持科研团队建设,培育专家人才。鼓励各类资本进入低碳技术研发领域,加强职业经理人和各类专业人员的引进、使用和培养。
(七)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 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制定监管措施和核查制度,建立明确的绩效管理制度,开展全过程全生命期的绩效管理。国有资本公司应当每年发布一次“碳排放社会责任报告”,接受全社会监督。
二、明确目标,积极参与布局
碳中和目标追求全社会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大幅下降乃至排放为零。碳达峰是碳中和的第一步阶段目标。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本质是让减碳能力强的公司获益以达到上述目标。碳交易是实现碳中和的市场手段。碳中和是国家政策会影响到非常多的产业,国有资本公司需要学习并直接参与碳交易(来满足国家的碳中和政策)。
CCER(China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全称为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是指依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国家发改委备案并在国家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在碳交易市场开启后也是重要的减碳交易标的,CCER项目的运营方可以把减排量出售给需求方。目前,有三类途径可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一)低碳能源替代,增加风电和光伏电站的投资,天然气的碳排放约为煤炭的一半,水电、核电、生物质发电对煤电的替代都是低碳能源替代,此外还有其他类型的低碳能源(地热等)。
(二)减少能源的消耗量、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也就是节能。碳中和是一个整个社会层面的东西,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直接减少碳排放。
(三)额外消除温室气体,森林可以每年固定一部分二氧化碳。甲烷因为本身温室效应很强,因此一些沼气利用、煤层气利用项目也属于减排(涉及到生活垃圾、煤层气、林业等产业)。
具体行业如下:
(一)高耗能产业。碳交易第一阶段的交易对象只有电力企业,但是长远上看,一些高耗能资源类企业如钢铁、水泥、有色冶炼等由于碳中和,在总体产量控制和成本上会出现碳中和的影响因素,行业集中度转移逻辑也会有影响。
(二)新能源发电资产。就是风电场、光伏电站的持有者,垃圾发电也可以计入,还有更少见的生物质发电、煤层气利用。据测算,CCER碳汇价格为20元/吨时,风电、光电会额外增加约4%营业收入,垃圾焚烧增加3.5%。
(三)节能产业。节能产业在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中收到了反复强调。
(四)循环再制造产业。以钢铁为例,回收钢铁使用电炉短流程炼钢的吨钢碳排放,大大低于矿石高炉冶炼的碳排放。循环再利用天然的低碳,在碳中和的背景下会受到更多的政策支持。同时中国的社会已经迈入人均1万美元,社会存量资源也已经很庞大。
(五)垃圾分类与焚烧产业。生活垃圾在填埋分解过程中会释放温室气体甲烷,焚烧发电一方面可以代替煤炭来减碳,另外一方面减少甲烷释放。此外其他生物质发电也有相同的减碳机制。垃圾焚烧原来的上升周期会收到碳中和目标的额外加持。
(六)天然气产业。由于天然气碳排放比煤炭低很多,因此中国计划提升天然气的使用量。
(七)储能(电网侧储能)产业。储能可以将无法并网的电力进行利用,而且天然的和不稳定的风光电契合,将多余的清洁能源并网可以减少碳排放。
(八)氢能。氢能已经受到很高的关注,日本氢能汽车开始广泛使用。氢能的应用虽然未来是确定的,但是大规模应用尚待时日。
(九)碳捕捉与碳交易。把二氧化碳封存起来的企业,参股碳交易所的公司,具备碳金融属性的公司。
(十)碳交易第三方服务企业。碳交易的确认流程相当复杂,需要专业的第三方支持,相关的咨询服务产业发展会很快,因为碳中和今年覆盖了电力行业,接下来会覆盖8大耗能产业,接下来会更多。
三、科学管理,构建国有资本公司
(一)组织架构“1+N”模式
“1”,指成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公司,公司性质为国有独资。“N”,指根据集团发展需要成立的N个项目公司(行业发展子公司),公司性质为混合所有制公司。
(二)现代国有资本公司的“1+2+3”管理模式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构建国有资本“1+2+3”管理模式,实现在项目管理、人才和机制上的一套系统性体系。“1+2+3”管理模式具体为:
“1”指的是一家,就在地方组建一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公司。按照23号文,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实际上是两个公司,我们创新的把两家公司合并成一家公司,因为这样可以有效的整合资源,让投资管理和运营管理一体化。因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关注的主要是战略,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关注的主要是财务,也是财务投资者和战略投资者的关系。尽管从管资产向管资本运营转变的角度来看,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都是做资本的。但是一个是注重于是战略投资,一个注重的是财务投资。
“2”指的是行业公司,为了开展业务要组建一些行业公司,整合行业资源专门做这个行业的业务。从国家的管理体制上看,它是二级公司;“1+2+3”管理模式中,二级行业公司处于中间位置连接上下层。二级公司是以行业来划分,可以有n个二级行业公司。
“3”指的是项目公司(SPV),根据实际项目需要投资成立特殊目的公司。
一般来讲, “1”,要求是国有独资公司。“2”,既可以独资,也可以引进战略投资人组建混合所有制公司。“3”,可以是国有独资、控股、参股,形式灵活多样。通过这种组织架构,有效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有效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
(三)集团公司组建后的优势
一是通过资产重组实现国有资本的有效整合,可以提升公司信用,可以满足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债券市场对于市场化信贷评审和主体信用评估的要求;
二是通过新的“1+N”组织架构,可以有效整合社会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专业人干专业事”的目的,从而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
三是通过存量资产盘活,可以有效地化解存量债务,优化公司投融资结构,将存量盘活资金有效的投入到地方关键产业之中;
四是通过集团公司的服务和本地化优势,可以大大提升本地营商环境,对市场化的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成立混合所有制资本智库
成立混合所有制资本智库。国内外有很多智库,民间智库和国有资本智库各有千秋。通过建立智库的模式,建立了新型地方国有资本公司提升管理水平新机制。围绕着以投融资为基础,以项目策划创新与管理有机遇,配合法律知识产权、财务管理等一些创新手段,通过柔性引进人才(或远程办公),创建适合每一个地方特定价值的智库。既有区域特色,又实现了人才的落地,而且通过制度建设也可以较快时间内培养本土人才。
对地方来讲,往往是因为人才、环境、待遇等等关系,缺少真正的智力支持。虽然现在国有资本的决策也注重科学性,但是很难站在全球化竞争这个高度去做。因此,我们设计出了一套运营服务模式:首先,系统研究地方文化和产业发展特色,将地方政府的投资决策项目统一打包管理;然后,政府控股民营资本参与建立地方国有资本智库——一个独立的混合所有制项目管理公司,国有资本公司负责提供相对固定的业务和办公场所等条件,民间资本负责人才和技术,形成地方国有资本智库模式。
具体要求如下:
(1)明确智库职责。智库受政府委托,就地方重大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重大项目建设等事项提出对策、意见和建议,开展调查研究、专题研讨、决策咨询等活动,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参与某一行业、领域的长期或阶段性工作,具体指导某一重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发挥联系广泛的优势,协助政府推进对外合作交流,帮助政府引进资金、技术和项目;发挥学科专长,积极主动为政府培养各领域优秀人才。
(2)聘任智库成员。采取推荐、集中评审等形式,聘任地方智库成员。主要是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和权威的专家,有丰富管理经营经验的企业家,在宏观经济研究和综合管理方面有较深造诣的行政人员。智库成员应覆盖经济发展政策、产业发展、科技金融、生态环保、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
混合所有制提高国有资本的核心竞争力,同时智库的作为国有资本的一个子公司,可以有效提供较大现金流,实实在在的解决了国有资本的痛点和难点,为地方国有资本改革,指明了一条非常切实可行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