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丨20MW/120MWh液流电池、50MW/100MWh储能投资合作企业
6月24日,安徽海螺融华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发布20MW/120MWh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采购及服务招标公告。新昌沃恒新能源有限公司发布新昌高新园区储能项目投资合作企业招商公告。
其中液流电池公告中要求制造商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2个及以上单个不低于10MW/40MWh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供货业绩,制造商液流储能电池产品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出货量不低于30MW/120MWh。
新昌高新园区储能项目投资合作企业中提出招标人有百兆瓦时及以上储能项目的技术咨询或者投资建设业绩且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新昌沃恒新能源有限公司将与确定投资方,共同投资组建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新昌沃恒新能源有限公司占比67.11%,投资合作方32.89%的比例进行投资合作成立合资公司,后期投资经营、建设、利润同样按照该比例分配。
原文如下:
20MW/120MWh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设备采购及服务
申请投标时间:于2022年06月24日至2022年06月3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投资人申请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新昌高新园区储能项目投资合作企业招商公告
新昌县鸿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昌沃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委托,拟公开征集新昌高新园区储能项目投资合作企业,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内容
在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区域负荷集中区域主输电节点建设50MW/100MWh储能电站,可以提供+/-50MW的调峰与调频容量;项目选址:羽林街道岳岭村南侧,527国道西侧。
2、合作方式
根据新政办发(2018)17号《新昌县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经公开招商,确定投资方,共同投资组建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新昌沃恒新能源有限公司占比67.11%,投资合作方32.89%的比例进行投资合作成立合资公司,后期投资经营、建设、利润同样按照该比例分配。
本次将公开招商确定投资方,甲乙双方共同投资组建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二、招商对象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百兆瓦时及以上储能项目的技术咨询或者投资建设业绩;
3、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本次招商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招商文件为准。有意者请于截止至2022年 6月28日到新昌县鸿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昌县七星街道海洋城南区公寓楼21楼)咨询和报名。意向企业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司章的复印件获取招商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百兆瓦时及以上储能项目的技术咨询或者投资建设业绩。
2、允许提供邮寄报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