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136号文”烧脑解读:复杂政策下,努力学习
迄今为止,在所见过的众多政策文件中,四川的这份“136号文”无疑是最为复杂的一份。其交易机制之繁琐,场景应用之多元,以及通篇政策的交叉引用,都让这份文件充满了挑战。因此,强烈建议四川的新能源上网项目,务必寻求本地专业的售电公司进行深度策划与指导。
接下来,我们先聊一些大家更容易理解的关键点。
一、辅助服务费分摊:入市是关键!
根据“136号文”规定,参与省内电能量市场交易的新能源上网电量将不再分摊辅助服务费。这意味着,如果您的企业尚未入市,务必抓紧办理入市手续!否则,不仅可能面临较低的电价,还要额外承担辅助服务费。
即便您入市后不主动报量、报价,只要完成曲线分解,被动接受市场价格,也能有效避免辅助服务费的分摊。这一点,在之前多个省份的政策中都有提及,重要性不言而喻。
二、机制电价中的市场交易均价:全省“大锅饭”?
文件中提到的机制电价中的市场交易均价,仅指同类型实时市场价格的月度加权均价,并未细化到个别项目所在的节点电价。我的理解是,这依然是全省同类型节点电价的“大锅饭”模式,不用特别担心区域性的价格差异考量,也许是因为资源分布过度不平均吧。
三、存量项目机制电量规模:集中式项目创新低!
针对存量项目,扶贫项目、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这三类,其发电量将全量纳入机制电量范畴。
然而,集中式项目的机制电量规模却创下了新低:风电仅为400小时,光伏更是只有300小时。这里特别提到了《2025年全省电力电量供需平衡方案及节能调度优先电量规模计划》这份文件,它主要明确了每个月的机制电量比例分解要求。这份文件内容庞杂,我还在研究中。粗略来看,2026年往后的机制电量将按月平均分配,这无疑对交易策略提出了更高的精细化操作要求。
四、存量项目机制电价与执行期限:中规中矩
存量项目的机制电价定为0.4012元/kWh,执行期限为剩余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这算是中规中矩的设定。此外,文件中还特别提及了对甘孜州特殊项目的特殊对待。
五、增量项目机制电量竞价:项目不足三个不组织?
关于增量项目,文件中有一条引人注目:如果机制电量竞价时项目不足3个,当年就不再组织竞价。这着实有些特别。难道四川省的可开发资源已所剩无几?还是说,过于复杂的交易机制已“吓退”了众多行业从业者?
结合上下文来看,这可能暗示着:由于机制电量比例较低,即使机制电价较高,也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因此报不报机制电量都差别不大。
六、增量项目竞价申报电量:发电能力80%?值得注意一下
增量项目在竞价时,提出单个新能源项目申报电量规模不得高于其发电能力的80%。这与我们常说的当年或几年平均发电量的80%有所不同,这里“发电能力”是否对功率有所限制,值得大家注意。
文件中提及的多年平均发电量,都有明确的出处。但有意思的是,考虑到四川资源分布可能不均,集中式项目的平均发电量竟然由企业根据提交的可研报告自行确定。这无疑对企业可研报告的准确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绝非随意编撰就能通过。
七、2025-2026年机制电价上下限:相对友好,但规模是硬伤
2025至2026年的机制电价上下限设定在0.4012-0.2元/kWh,相比山东而言,显得友好许多。虽然谈不上好坏,但考虑到机制电量规模预计不会太高,我个人预估最终机制电价价格应该能在0.3元/kWh以上。暂定执行期限为12年。
八、储能发展协同:杯水车薪的补偿?
四川机制电价的复杂性,在储能发展协同方面体现得淋漓尽致。对于之前已配套储能的项目,文件单独给予了一些机制电量支持,即针对之前承诺配储的平价项目,根据不同批次,给予36个月或每年150小时的机制电量补偿。
除非机制电价非常高,否则这150小时的补偿也只能是杯水车薪,对项目收益的实际影响有限。
九、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市场化程度的考验
这里有一个特殊的地方:电网企业代理的居民、农业和工商业电量缺口,也可以通过市场化方式采购。这在我看来,带有一定的地方特色。通常情况下,国网代理购电并不在现货市场结算,多采用月度以上的中长期价格。
如果四川的市场化程度非常高,这尚可解释。但常规情况下,电网公司手握的电量规模巨大,一旦进入市场,将极大地影响市场价格。
同时,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网公司的上网电量,将通过网间电费结算、传导,上网电量按照所在并网点实时市场出清价格确定,并纳入系统运行费。这意味着,现货交易还需要考虑省内的网间交易,这无疑让整个机制复杂到了极致。四川的售电业务,真是高级且烧脑,我的脑细胞已经不够用了!
(来源:峰和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