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3月1日起,电力现货市场转连续结算试运行
近日,辽宁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辽宁省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的通知。经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东北能源监管局共同决定,自2025年3月1日起,辽宁电力现货市场转连续结算试运行。
通知明确,3月1日为连续结算试运行第一个运行日(第一个D日)。连续结算试运行按“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细则”(试行3.1版)执行。
市场主体按现货市场运行要求开展市场申报。各电厂综合厂用电率暂延用《关于开展辽宁省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试运行暨整月结算试运行的通知》参数。
关于市场结算,具体要求如下:
电力现货市场中产生的全部电能量费用在当月电费周期统一结算。
零售用户、电网代理购电用户不直接参与现货市场出清。售电公司代理全电量、电网代理购电全电量参与批发侧结算。
零售用户每月电能量费用按照零售套餐结算。零售用户绿色环境价值(绿证)费用依据“交易平台”分解的绿电合约进行结算。
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电能量结算价格,均为电网代理购电分时结算价格。
发、用两侧中长期缺额考核中,市场主体持有的中长期合同电量按月度中长期净合约电量确定。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