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省氢车高速免费,6月1日起实施
近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联合下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对通行山西省高速公路的氢能货车实施通行费补贴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25年6月1日0时至2027年5月31日24时,对氢能货车高速公路通行费实施全额补贴。
《通知》明确补贴实施范围为:在山西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运政系统登记,且安装并使用ETC设备的氢能货车;行驶路段为山西省境内高速公路,且上下站记录和站间行驶路径均在山西省境内。
对于通行费用,《通知》明确由山西省财政予以补贴、统一支付。
作为煤炭大省,近年来,山西对氢能车产业的发展持续给予政策支持。今年2月,山西省发布了《山西省氢能产业链2025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提出推动在焦化园区、钢铁厂区等应用场景丰富的各类园区开展建设,探索在骨干高速公路、国道沿线建设布局“油气氢电服”综合能源一体站,在长治等地探索开展制氢加氢一体站建设。
在氢车推广方面,《行动方案》提出支持在太原、吕梁、临汾、长治等地率先开展燃料电池车辆示范应用;鼓励“链主”企业搭建氢车运营平台,批量化集中采购,支持晋中、运城等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推广使用燃料电池汽车;研究出台氢能车辆全省高速通行费补贴政策。
此前已有多地发布关于氢能货车免通行费的规定:
山东省:自2024年3月1日起,对行驶山东高速公路安装ETC套装设备的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政策试行期2年。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对通行鄂尔多斯市境内且行驶路段为鄂尔多斯市境内收费公路的氢能源车辆通行费进行全额奖补,自2024年6月1日起至2026年6月1日止,试行期两年。
吉林省:2024年9月1日0时至2026年8月31日24时,安装ETC套装设备的吉林省籍氢能车辆,在吉林省各高速公路收费站间点对点免费通行,相应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由省财政统一支付。
陕西省:自2024年9月1日起,对安装使用ETC装备的氢能车辆,在陕西省全额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该政策至2027年9月1日结束。
四川省:对行驶四川省高速公路且安装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设备的氢能车辆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专项优惠部分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自2024年11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4年。
湖北省:对湖北省内高速公路行驶的安装使用楚道ETC装备的氢能车辆,省级财政给予为期3年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全返补贴支持。
河南省: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通行河南省收费公路的氢能货车免收通行费。
辽宁省:对行驶辽宁省高速公路且正常使用ETC的氢燃料电池货车采取预约制,通过“辽宁高速通”微信小程序,预约登记并审核通过后,通过差异化方式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执行期为3年,自2025年5月16日起实施。
本文来源:氢风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