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时电价双省实践:从江苏贵州新政看中国电力市场规则重构
两省分时电价政策,没有天塌只有进化。
随着电力现货市场完善,盈利模式将进一步向“技术+运营+生态整合”的复合能力竞争演变。
在电力市场这片暗流涌动的海域,总有部分人坚信“用电量大=躺赚”的黄金公式。江苏与贵州在5月甩出的“分时电价双王炸”,直接把美梦炸成了漫天碎片。
这年头搞储能,不要再埋头苦干,政策它不是一纸公文,而是悬在项目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就像暴雨天硬要出海,不研究气象云图,注定要被浪拍死在沙滩上。
01 江苏与贵州甩出“分时电价双王炸”
4月30日,江苏率先推出《关于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结构促进新能源消纳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覆盖全体工商业用户(含100千伏安以下工业用户),新增午间10:00-14:00光伏高峰谷段,峰谷价差从0.82元/kWh缩至0.61元/kWh(两部制用户峰段上浮80%、谷段下浮65%)。政策倒逼储能从“单纯套利”转向“运营优化+技术降本”双轮驱动,拉开行业深度洗牌序幕。
仅隔半月,贵州于5月16日发布《优化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峰谷电价浮动比例锁定在60%,并新增日间谷时段(非冬季13:00-14:00、冬季0:00-8:00),同时明确市场化交易用户需申报分时用电曲线,峰谷价差计算基础从“目录电价”转向“交易电价”,直接挂钩电力现货市场波动。
两省看似南北迥异的政策,实则共同勾勒出中国能源转型的顶层逻辑:以市场化电价机制撬动全社会参与电力系统灵活性调节,加速储能、新能源与传统能源的协同进化,为全球能源革命贡献中国方案。这实则是中国储能产业走向成熟的必经之路。
02 话说江苏新政
回顾江苏省发改委新政三大关键调整:
扩大分时电价执行范围:除电气化铁路外,所有工商业用户均纳入分时电价体系,商业用户和100千伏安以下工业用户可自主选择是否执行。
增设午间谷时段:调整峰谷时段划分,将午间(如10:00-14:00)设置为低谷电价时段,与光伏发电高峰时段对冲。
优化峰谷价差比例:以工商业用户购电价格为基准,调整峰谷浮动比例,进而拉大电价差。
江苏分时电价新政,有喜有忧。
好的方面,比如扩大分时电价执行范围,让更多工商业用户可以参与;增设午间谷时段,降低了午间电价;优化峰谷浮动比例,提高峰段上浮比例和谷段下浮比例分别至80%和65%(两部制)。
当然,再多优点也难抵一个不足。
尽管提高了浮动比例,但计价基础则从下游“到户电价”调整为上游更低的“用户购电价”,中间的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差额部分不再参与浮动,导致整体峰谷价差及平谷价差降低。
我们把它换算成数学题:新政前后的峰谷价差将从约0.8225元/kWh降低为0.61219元/kWh,平谷价差将从约0.3676元/kWh降低为0.27443元/kWh,下降幅度约25%,平谷价差已不太具备套利可行性,也意味着江苏可能从“两充两放”变为“一充一放”,区域场景价值打折。
难怪大家反应如此激烈。
但,实际上,以“用户购电价”为计价基础,江苏不是第一家,也不会是最后一家。今后,储能企业必将更依赖市场化机制与技术创新,不同应用场景也对储能技术提出了更多差异化要求,持续推动行业向精细化方向发展。对于未来的工商业储能来说,优质业主才是稀缺资源,优秀运营商才是关键角色,而在此基础上衍生出的多类型运营收益,才是工商业储能最应该迅速突破的方向。
03 再看贵州铁规
5月16日,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优化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划分峰、平、谷时段:
(一)冬季(1-2月、12月)
峰时段:9:00-11:00 17:00-23:00
平时段:8:00-9:00 11:00-17:00 23:00-0:00
谷时段:0:00-8:00
(二)非冬季(3-11月)
峰时段:8:00-9:00 17:00-0:00
平时段:7:00-8:00 9:00-13:00 14:00-17:00
谷时段:0:00-7:00 13:00-14:00
工商业用户参与浮动的平段电价为上网电价(交易电价或代理购电价格),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上网环节线损费用不参与浮动。峰段电价以平段电价为基础上浮60%,谷段电价以平段电价为基础下浮60%。
乍一看,60% 的浮动比例似乎很可观,但仔细分析就会发现问题。贵州本身电价偏低,即便有这样的浮动,最终形成的峰谷电价差依旧有限,难以支撑储能项目通过峰谷套利实现盈利。
以贵州当前平段购电价约0.4元/kWh计算,理论峰谷价差仅0.48元/kWh(若包含固定成本则可达0.72元/kWh)。价差缩水33%,直接冲击储能项目的“套利空间”。虽然这一政策从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促进新能源消纳等方面有积极意义,但对于储能投资者而言,政策的大幅变动使得收益预期变得更加复杂。
04 电价改革背后的“国家意志”
从136号文到394号文,再到地方分时电价政策发布,每一次电价政策调整,背后都藏着市场需求、能源结构的深刻变化。在这场变革中,储能企业唯有将“用电管理”升级为“能源战略”,方能在电价波动的浪潮中抓住确定性红利。
长期来看,政策松绑后,独立储能电站、虚拟电厂等模式有望成为主流,储能行业也将从“野蛮生长”、“疯狂内卷”转向技术驱动的高质量博弈,这也正是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底层逻辑:以差异竞争释放储能调节潜力,用市场机制重塑能源转型路径。
所以,从“136号文”到“394号文”到分时电价,这一系列“政策风暴”,注定不是储能的终点,而是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起点。
05 盈利模式的重构
随着2025年电力现货市场全面运行和低效产能加速出清,缺乏技术壁垒、资金储备的企业将批量消失,而一些技术领先、资金雄厚的头部企业将进一步扩大优势。储能行业继续呈现头部企业强者恒强,中小厂商生存空间收窄的趋势。
未来工商业储能的发展不能仅依赖峰谷价差套利这一单一模式,随着电力市场的建设和发展,储能项目可参与现货市场、电力调峰、虚拟电厂和V2G等新型服务场景,盈利模式将进一步向“技术+运营+生态整合”的复合能力竞争演变。
06 结语:没有天塌,只有进化
当所有人都在讨论“工商储天塌了”的时候,真正的行业老炮儿知道在构建中国新型电力系统的过程中,新能源的高速发展促进电力结构转变,然后各省分时电价政策持续优化,不过是让掌握技术、运营与生态整合能力的实力派站上C位。没有崩塌,只有进化。
本文来源:苏储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