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可再生能源投资指南2024——摩洛哥篇
一
摩洛哥能源市场概况
摩洛哥传统能源现状主要表现为对化石燃料的依赖,尤其是原油、天然气和煤炭,这些资源在摩洛哥相对匮乏,导致能源长期依赖进口,进口份额在近几年维持在90%左右。由于传统能源的短缺,摩洛哥面临严峻的能源安全挑战,尤其是在2020-2030年间,能源对外依赖度预计将高达95%。
但摩洛哥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成为区域能源转型的先行者。目前新能源装机总量接近4GW,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37%以上。
摩洛哥政府在能源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展现出了坚定的决心和前瞻性规划。摩洛哥政府制定了《国家能源战略》,提出到2020年使可再生能源装机占全国发电装机总量的42%,并进一步调高目标,到2030年达到52%。这一战略的实施标志着摩洛哥在能源结构优化和清洁能源利用方面的重大步伐。为了达成这些宏伟目标,摩洛哥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其中,逐步取消对化石燃料的补贴是减少能源依赖和降低环境污染的关键一步。此外,摩洛哥还成立了可持续发展署(MASEN),为可再生能源项目提供一站式服务,涵盖许可、购地和融资等各个环节,极大地便利了国内外投资者参与到摩洛哥的可再生能源项目中。
二 投资摩洛哥需要考虑的因素 1 政治概况 摩洛哥的政治稳定性为企业投资提供了一个安全和可预测的环境。摩洛哥实行的是君主立宪制,议会实行两院制,这种政治制度的稳定性为外国投资者提供了一个可预测的商业环境。摩洛哥与世界多国建立了稳固的外交关系,并在地缘政治上占据了战略位置,通过与欧盟等地区的自由贸易协定,为中国企业提供了进入欧洲和非洲市场的便利。此外,摩洛哥政府在维护社会秩序、处理紧急情况方面表现出的决心和能力,以及对外国投资者的开放态度和提供的优惠政策,共同构建了一个有利于中国企业长期发展和投资回报的良好环境。 2 经济概况 摩洛哥作为非洲第五大、北非第三大经济体,拥有多样化的经济结构和较为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摩洛哥的经济增长率近年来保持稳定,尽管受全球经济波动和疫情影响,摩洛哥仍实现了稳步增长。2023年,摩洛哥的GDP增长率约为3.5%,显示出较强的经济韧性。摩洛哥政府通过实施新投资法案,提供税收优惠和土地购买支持,积极吸引外国直接投资,2021年吸引外资额达到201.7亿迪拉姆,同比上升20.5%。 3 外汇制度 摩洛哥是一个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其外汇管理部门为外汇管理局(Office des Changes)。根据规定,外国人,包括个人和企业,在摩洛哥可以建立外汇账户或可兑换迪拉姆账户。外汇账户中的外汇入账后自动兑换成可兑换迪拉姆,提取外汇时,外国个人或企业需向摩洛哥银行购买外汇。此外,摩洛哥外汇管理局不具体管理外汇兑换,银行可自行与有关企业和个人进行外汇买卖,但银行须向外汇管理局提供季报。这些外汇管制措施对外国投资者在摩洛哥的投资活动有一定影响。例如,外国投资者在将利润汇出摩洛哥时,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税费,并且需要向摩外汇管理局提供合法的收入来源、完税证明以及其他所需材料。同时,外国企业在摩洛哥的融资活动也可能受到外汇管制政策的影响,需要与当地银行进行沟通,以获取必要的授信支持。 4 法律体系 摩洛哥的法律体系以大陆法系为基础,深受法国民法影响,并融入了伊斯兰教法及本土传统习惯法的特点,形成了一个独特的多元法律体系。作为君主立宪制国家,摩洛哥宪法规定了国王作为国家元首和宗教领袖的至高无上地位,同时确立了司法独立,保证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摩洛哥的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工资、工时以及社会保险等重要事项,为劳资双方提供了明确的权利和义务框架。在国际合作方面,摩洛哥通过与其他国家签订司法协助协定,加强了跨国司法合作。此外,摩洛哥政府通过新投资法案,改善了商业环境,促进了投资便利化,同时在土地法律方面,通过多元法律体系下的产权正规化,成功实现了大规模土地确权,保障了地权安全,促进了经济增长。 三 可再生能源投资机会 1 太阳能 首先,摩洛哥拥有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全年日照时长达到2800-3400小时,具有超过5kWh/㎡的平均辐射量,太阳能发电装机潜力约为20GW 。南部沙漠地区每年晴日超过300天,日地面太阳辐射值接近每平方米9300兆焦耳,非常适合发展太阳能供热制冷、聚光型太阳能热发电技术(CSP)和聚光型光伏发电技术(CPV)。 除了传统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外,,随着技术成本的下降和政策支持,以及农村和产业园区地区用电需求,分布式光伏系统在家庭和企业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政府通过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居民和企业安装太阳能系统。 代表性项目:努奥太阳能综合体(Noor Solar Complex):这是世界上最大的太阳能发电站之一,位于瓦尔扎扎特。该项目由多期工程组成,包括光热发电和光伏发电,是摩洛哥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旗舰项目。 2 风能 摩洛哥的风能资源同样丰富,特别是在大西洋沿岸地区。根据摩洛哥国家电力办公室(Office National de L’Électricité)2010-2020年的投资计划,摩洛哥致力于扩大其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预计到2030年,风力发电将占到可再生能源总装机容量的410万千瓦。截至目前,摩洛哥的风能装机容量已经达到122万千瓦,这使得摩洛哥成为非洲大陆上仅次于南非的第二大风能发电国家。 代表性项目:塔菲拉勒特风电场(Tarfaya Wind Farm):这是非洲最大的风电场之一,总装机容量为300兆瓦,由国际和本地企业合作开发。 3 生物质能 生物质能是摩洛哥未来发展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方向之一,特别是在农业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处理方面。 摩洛哥的农业废弃物量大,通过技术创新和投资,可以将这些废弃物转化为生物质能,提供清洁能源并解决环境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垃圾处理成为重要课题。摩洛哥正在探索和实施垃圾发电技术,将城市废物转化为电能。 四 可再生能源及外国投资领域立法 1 《新能源法案》 《新能源法案》构成了摩洛哥推动可再生能源和低碳经济发展的法律基础,明确了国家在促进就业、平衡区域发展、支持本地生产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基本目标。法案通过建立投资支持机制,提供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激励投资者参与到可再生能源项目中,同时对战略项目、企业国际化、中小微企业给予专项支持。此外,法案还强调了投资管理原则,制定了改善商业环境和促进投资便利化的改革项目,以增强摩洛哥对国内外投资的吸引力。通过这些措施,摩洛哥政府不仅展示了对能源转型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承诺,也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有利的政策环境和市场机会,促进了国家向绿色、可持续经济的转型。 2 《可再生能源发展法》 《可再生能源发展法》构成了摩洛哥能源转型战略的法律基石,明确了长远的发展目标和方向,通过提供政策支持和激励措施,如税收优惠、补贴和土地使用权,鼓励公私投资,推动了太阳能和风能等关键技术的发展和创新。该法案不仅促进了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发展和成熟,而且强调了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性,加强了国际合作,为社会经济发展和提高国家能源安全作出了贡献。此外,法案还建立了监管机制,确保项目质量和标准,保护了投资者和消费者的利益,为摩洛哥实现绿色、低碳经济转型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和明确的商业环境。 3 《新投资法案》 摩洛哥的《新投资法案》是一项全面的政策框架,旨在通过明确的国家基本目标、投资支持机制、投资管理原则和改革项目,提高摩洛哥对国内外私人投资的吸引力。法案设定了九大目标,包括新增稳定就业机会、缓解区域发展不平衡、促进本地生产替代进口、实现可持续发展等,特别强调了对优先行业如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倾向,并鼓励摩洛哥企业的国际化发展。通过三大主题——投资支持政策、商业环境改善、全国统一投资管理——法案为投资者提供了透明的环境和量身定制的措施,包括高达投资额30%的政府补贴,特别是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专项支持。此外,法案还包括改善商业环境的七个优先事项,如简政放权和加强物流竞争力,并通过成立国家投资委员会和专门的投资部门,加强了投资管理和权利下放。《新投资法案》不仅展现了摩洛哥政府改善投资环境的决心,也为外国投资者提供了丰富的机遇,使摩洛哥成为吸引国外直接投资的热点,增强了国家的经济辐射力和国际战略地位。 五 可再生能源投资及法律风险 1 获得公共采购(achats publics)方面 的歧视: 摩洛哥不是世界贸易组织公共招聘(Embauche Publique)协定签字国,因此对于其他国家的企业,在签订的获取商品或服务合同后申请摩洛哥政府审批时,会出现一些带有缺陷性的问题。 但是摩洛哥和美国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中包含有公共购买权利方面的条款,其附件中规定了相关门槛和实体等具体内容,赋予美国企业在签订商品和服务购买合同时,享受国民待遇和非歧视。 同时,为了发展经济,吸引外国投资,为国内和国外投资者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改善政府管理,摩洛哥政府于2007年2月5日,批准了第 2-06-38 8号法案,规定签订获取商品或服务合同(可以获得批准)的前提条件和形式,以及其他有关在此领域管理和控制的规定。 但是,这个第 2-06-38 8号法案并没有规定其他国家投资者可以享受美国投资者在公共购买方面所享受的同样待遇,也没有取消美国投资者所拥有的优惠待遇。¹ 2 设备采购海关估价方面存在的问题 不完全执行与欧洲的合作协定:摩洛哥与欧洲签订的合作协定规定,自2002年8月起三年内,对从欧洲进口的所有工业品应取消参考定价征收海关税的做法,转而按实际报关发票价征收。然而,摩洛哥并未完全遵循这一协定,只对部分工业品执行了这一规定。 参考定价方法:对于其他国家进口的商品,摩洛哥海关依然采取参考定价的方法来征收海关关税。在确定某一商品的征税基础价格时,摩洛哥海关会参照部分生产企业的报关发票价格,以此作为同类商品征税的基础价,并据此计算出海关税额。尤其是可再生能源投资可能涉及大量的设备进口。这种做法可能会导致征收相对本国有利的较高关税,进而导致成本部具有竞争力。 六 相关争议的解决 1 法院系统 摩洛哥的司法体系是一个独立于立法和行政权力的系统,国王是司法权力独立的保证人。摩洛哥的法院体系包括最高法院、上诉法院、地区法院、萨达德法院(Sadad Court)、社区法院、商业法院,以及一些特别法庭和一个最高司法委员会。最高法院是摩洛哥的终审上诉法院,由5个审判庭组成:宪法法庭、行政法庭、社会法庭、刑事法庭和民事法庭。最高法院院长在国王未成年期间,会担任摄政委员会的主席,行使除修改宪法以外的国王职权。 上诉法院在全国有9个,负责审理来自地区法院和其他下级法院的上诉案件。地区法院设有沙里亚审判庭、希伯莱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商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和刑事审判庭,负责审理各类一审案件以及不服萨达德法院判决的上诉案件。萨达德法院主要审理穆斯林和犹太人有关人身关系的案件,其判决上限为300迪拉姆罚金,并且其判决可以上诉至地区法院。 2 仲裁制度 摩洛哥的仲裁制度近年来经历了重要的改革,特别是通过1995年的第95-17号法律,这一改革增强了摩洛哥作为国际仲裁地点的吸引力。这项法律不仅引入了新的仲裁概念,如对滥用撤销权的处罚和在线争议解决机制,还明确了仲裁协议的书面形式要求和仲裁庭的组成规则。摩洛哥与其他国家签订的司法协助协定,如与中国的协定,确保了国民在对方国家享有同等的司法保护。作为《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的签署国,摩洛哥承认和执行符合国际公共政策的仲裁裁决。此外,摩洛哥积极参与非洲商法协调组织(OHADA)的仲裁机制,通过司法与仲裁共同法院(CCJA)提供超国家性和执行力的裁决。通过这些措施,摩洛哥致力于建立一个高效、公正且可靠的仲裁环境,以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摩洛哥还是《解决国家与其他国家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ICSID公约)的缔约国,展现了其在国际投资仲裁中的活跃参与。 3 与中国的司法协助 摩洛哥的民商事诉讼制度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特别是在司法协助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摩洛哥王国签订的《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协定》,两国在互相尊重国家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促进了司法领域的合作。该协定明确了司法保护、司法救助、送达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调查取证以及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等方面的规定。在司法保护方面,协定规定缔约一方的国民在缔约另一方境内享有同等的司法保护,有权在同等条件下进行诉讼或提出请求,且不得因外国人身份或无住所而要求提供诉讼费用保证金。司法救助条款允许国民在对方境内申请司法救助或减免诉讼费用,相关证明由提出请求的公民所在地的主管机关出具。送达司法文书和调查取证方面,协定规定了缔约一方应根据请求代缔约另一方送达文书、询问当事人等,并明确了特殊执行方式和调查取证程序的效力。此外,协定还规定了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的条件和程序,包括适用范围、请求的提出、所需文件以及拒绝承认与执行的情形。 七 摩洛哥多边投资协定 1 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AfCFTA): 摩洛哥是AfCFTA的成员国。该协定旨在通过减少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促进非洲大陆内部的贸易和投资流动,提升区域经济一体化水平。这为摩洛哥与其他非洲国家的可再生能源合作创造了机会。 2 阿拉伯投资和出口信贷担保 公司(IAIGC): 作为IAIGC的成员国,摩洛哥参与了促进阿拉伯国家间投资和贸易的多边协定。IAIGC提供投资保险和信贷担保,减少投资风险,促进了区域内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合作。 3 世界银行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 摩洛哥是MIGA的成员国,MIGA为跨境投资提供政治风险保险和信用增强,支持私人投资者在摩洛哥的投资。这为可再生能源项目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4 欧盟-摩洛哥协议: 摩洛哥与欧盟签署了多项经济合作和投资保护协议。这些协议涵盖了贸易、投资、技术合作等多个领域,促进了欧盟国家在摩洛哥的投资,包括可再生能源领域。 八 中国企业在摩洛哥可再生能源投资案例介绍 1 案例一上海电气集团: 项目:摩洛哥努奥光热电站项目(Noor Solar Complex) 地点:瓦尔扎扎特 概况:努奥光热电站项目是全球最大的光热电站项目之一,由多个阶段组成,包括努奥I、努奥II、努奥III等。上海电气集团作为承包商之一,参与了其中一部分的建设和运营。 装机容量:整个Noor Ouarzazate Solar Complex的总装机容量为580MW,能够为超过110万摩洛哥家庭提供电力,每年减少约79万吨的二氧化碳排放。 影响:该项目不仅大幅提升了摩洛哥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能力,还带动了当地的就业和技术培训,有助于摩洛哥实现其能源转型目标。 2 案例二中国电力建设集团(中国电建): 项目:摩洛哥塔菲拉勒特风电项目(Tarfaya Wind Farm) 地点:塔菲拉勒特 装机容量:远景能源(Envision Energy)为该项目提供了EN171-5MW涡轮机,总装机容量为60MW。 影响:该项目显著增加了摩洛哥的风电装机容量,推动了当地清洁能源的发展,并促进了中摩两国在能源领域的合作。 3 案例三中国三峡集团: 项目:摩洛哥中部水电站项目 地点:摩洛哥中部地区 概况:中国三峡集团投资并参与建设了一系列水电项目,旨在提高摩洛哥的水资源利用效率和发电能力。 影响:这些项目不仅为当地提供了可持续的电力来源,还优化了水资源管理,助力当地经济发展。 这些案例展示了中国企业在摩洛哥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积极参与和贡献,通过先进的技术和丰富的经验,中国企业帮助摩洛哥实现了能源结构的优化,推动了绿色发展目标的实现。
概况:塔菲拉勒特风电项目是非洲最大的风电场之一,总装机容量约为300兆瓦。中国电建作为主要承包商之一,负责项目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