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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MW/152MWh!华润湖北储能电站EPC招标
作者: 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4-01-02 13:43:51 阅读次数:2270
       12月26日,华润电力发布76MW/152MWh储能电站EPC招标,项目位于湖北恩施,招标人为华润新能源(建始)有限公司。

招标明确,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储能系统设备,含电芯抽检、升压站设备、消防设备等的采购、安装、试验、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安全防护设施“三同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

招标要求非联合体投标人自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10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EPC或PC完工业绩。 

详情如下:

华润电力建始76MW(152MWh)储能电站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SZBGG2023120219号 

华润守正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华润电力2023年度第55批招标华润电力建始76MW(152MWh)储能电站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华润新能源(建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润守正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始县茅田乡封竹淌村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S03091723GZ0001P1

项目名称:华润电力建始76MW(152MWh)储能电站 

标段名称: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内容和范围:本工程为EPC总承包工程,工作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储能项目(含升压站扩建部分)的勘察、设计、土建、安装、调试、送电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存储、检测等; 

(2)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储能系统设备(含电芯抽检)、升压站设备、消防设备等的采购、安装、试验、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安全防护设施“三同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

(3)项目土建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储能区域的场平及弃土处理、地基处理、检修道路、设备基础、电缆沟、围墙、挡墙护坡、站内道路、给排水、建筑原材料采购和送检等;

(4)林业、国土、规划、施工许可、水利、环保、消防、质量监督、文物勘测等手续办理,电网手续办理和涉网性能检测,征租地手续办理,工程保险等; 

(5)工程竣工 (含所有试验)验收配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同时也包括工程消缺,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交接、人员培训等;具体详见第五卷技术规范及要求。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计划工期: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10月30日 

主要节点:施工单位进场 2024年1月30日 初步设计完成 2024年2月28日 工程开工 2024年3月15日 设备基础完成 2024年5月25日 设备安装完成 2024年7月20日 设备调试完成 2024年9月5日 具备送电条件 2024年9月20日 全部并网 2024年9月30日 竣工验收 2024年10月30日 

以上时间节点暂定,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按承担工作范围,需具备以下相应要求: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承装、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1)非联合体投标人自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10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EPC或PC完工业绩。 

(2)联合体投标人按联合体协议所承担工作范围,需同时具备以下要求:1)设计单位:自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10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设计业绩(分包业绩无效)。2)施工单位:自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10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完工业绩。3)设备供货单位:自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单体项目容量100MWh及以上的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备(至少包含电池预制舱、BMS、PCS)供货业绩,且累计合同业绩不低于200MWh(分包业绩无效)。 

(3)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中含工程范围和工期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盖章页等证明文件、签订时间、完工或投运证明、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等的合同扫描件。 

(4)联合体投标人同时满足1)、2)、3)要求的视为一项有效业绩。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中含工程范围和工期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盖章页等证明文件、签订时间、完工或投运证明、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等的合同扫描件。 

3.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注册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需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项目经理由承接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拟派。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需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 

4.安全要求:

1)投标人或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自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或未被列入政府安监系统、华润集团、华润电力EHS黑名单中。

5.联合体投标人: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 

7.专利要求: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8.其他要求:

8.1、设备供货单位应具备电池电芯、储能变流器(PCS)或储能系统集成中至少一项产品的研发制造能力,应提供相应认证文件。 

8.2、储能系统核心设备储能电池电芯、储能变流器(PCS)、储能电池管理系统(BMS),应提供具有CMA/CNAS储能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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