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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晶科能源总经理陈康平: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作者:记者 曹 琦 来源:证券日报 发布时间:2022-03-07 14:40:40 阅读次数:1261

“从装机规模来看,光伏已经从替代性能源逐渐成为主流能源之一,而且在全球‘碳中和’背景下,成为最具经济性的能源,光伏行业未来发展始终向好。”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晶科能源总经理陈康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陈康平告诉记者,目前全球光伏组件有超70%来自中国。同时,在光伏产业一体化建设上,中国位居世界前列,并形成供应链和生态机制的有效整合。

今年陈康平带来的建议涵盖多个领域,其中就包括如何推动可再生能源的高质量发展。

陈康平表示,当前光伏复合项目用地标准不够明确,一方面,各地对一般农用地、灌木林地、坑塘水面等用于光伏复合项目建设的审批标准不一,部分地区存在“一刀切”、不允许在上述用地开展光伏复合项目的情况;另一方面,一些地区相关部门过度解读涉河建设项目管理的政策要求,限制了水面光伏项目的开发。

为此,陈康平建议,在坚守生态红线、不改变原用地性质的前提下,引导各地进一步明确适合开发光伏复合项目的土地类型,明确在一般耕地、灌木林地、坑塘水面、水库水面、园地等建设光伏复合型项目的适用规范,为市场主体结合生态修复、现代农业、苗木培育、渔业养殖、观光旅游等,因地制宜建设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具有综合经济社会效益的光伏复合项目提供便利,带动乡村产业振兴。

在优化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环境方面,陈康平认为,当前部分地区存在要求将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与产业投资捆绑等不合理要求,这既增加了企业不合理负担,也扰乱了项目开发建设秩序和产业发展的合理节奏,不利于可再生能源规范有序发展。此外,还有一些地区没有明确提出配套产业要求,导致在执行层面仍存在不同形式的变相设置项目开发门槛的情况。

针对这些问题,陈康平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加强指导,重点就地方捆绑产业投资等行为进行摸排,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同时,规范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的招投标制度,对在招标合同中增加不合理限制,将民营企业排除在外等行为,采取一定惩戒措施。此外,各地应加快年度整体开发方案编制,完善项目开发管理政策,合理限定项目开发时间,保障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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