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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作者: 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2-09-14 11:29:23 阅读次数:2013
     获悉,近日,国家能源局答复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021号和第02984号提案。

     答复函提出,国家能源局将加快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电力系统向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方向演进。结合当前新型储能发展实际,深入开展新型储能分类示范工作,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推动完善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相关政策机制,继续指导各地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着力提升系统运行效率,持续提高新能源开发利用水平。

     原文如下: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021号(经济发展类002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能提规划〔2022〕41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布局 系统优化“双碳”目标实践路径的提案》收悉。该提案对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系统优化“双碳”目标实践路径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举措。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在确保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落实。

一是扎实推进能源规划政策研究制订。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系统部署了“十四五”时期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有关目标任务。一方面,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因地制宜开发水电,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推进生物质多元化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地热能、海洋能等。另一方面,提升化石能源供应能力,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发挥好煤炭兜底保障作用,优化煤炭产能布局和生产结构,建立健全煤炭储备体系,同时大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发挥煤电支撑性调节性作用,根据发展需要合理建设先进煤电。印发了能源领域做好碳达峰工作的实施方案,从国情实际出发,提出了能源结构调整优化、能源产业链碳减排、推动重点行业转变用能方式等任务举措。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扎实推动《“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等相关文件有力有效落地实施,立足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稳妥有序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是完善能源转型体制机制。印发了《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新型储能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完善能源领域碳达峰系列政策。近年来,持续推进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体系建设,推动形成能够反映电力供需的电力分时价格,拉大峰谷电价,通过电价信号引导煤电逐步向支撑性调节性电源转变,2021年10月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并多次组织开展燃煤发电市场化改革情况监测,严格跟踪监测各地政策执行情况。据统计,2022年第一季度,燃煤发电机组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电量占燃煤发电机组全部交易电量的62.8%,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持续深化电力、油气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现代能源市场建设,更多依靠市场机制促进节能减排降碳。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深化电力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场化电价形成机制,推动各类发电企业直接参与市场,积极配合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完善燃煤发电上网价格有关政策,不断加强燃煤发电市场化改革政策执行情况监管。

三是着力提高新能源消纳水平。近年来,国家能源局多措并举加强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新能源消纳利用水平不断提高。2021年,新能源年发电量首次突破1万亿千瓦时,风电、光伏发电平均利用率分别达约97%和98%。为进一步提高新能源消纳水平,《“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围绕规划建设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创新电网结构形态和运行模式、增强电源协调优化运行能力、加快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等方面提出了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具体举措。会同科技部印发《“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部署了储能技术相关的集中攻关、示范试验和应用推广任务,明确了技术路线图。印发了《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系统布局了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工作。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大力推动相关规划政策落地落实,加快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电力系统向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方向演进。协调组织相关单位加快推进输电通道前期工作,推动纳入规划的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尽快投产运行,推动大规模新能源基地开发外送。结合当前新型储能发展实际,深入开展新型储能分类示范工作,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二、关于建立碳减排先行示范区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增强全国一盘棋意识,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合力,又要充分考虑区域资源分布和产业分工的客观现实,研究确定各地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和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不搞齐步走、“一刀切”。

一是加快绿色产业体系整体规划布局。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政策协同配合,积极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发布《国家工业节能技术推荐目录》等,遴选发布一批工业节能提效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领域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印发《“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鼓励有条件的行业、企业率先达峰;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明确推动新能源汽车与能源融合发展等重点任务。《“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中部署,要减少能源产业碳足迹,壮大清洁能源产业,推进化石能源开发生产环节碳减排,促进能源加工储运环节提效降碳,推动能源产业和生态治理协同发展。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引导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园区试点建设绿色微电网,加快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系统开发运行,推进多能互补高效利用;加大汽车领域新能源推广应用力度,鼓励新能源汽车用新能源电。国家能源局将加强先进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高效核能、绿色高效化石能源开发利用等方面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有力支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二是推动重点区域绿色低碳发展。能源行业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统筹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强区域能源供需衔接,持续优化能源开发利用布局,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同时,有力推动各地区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西北部地区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截至2022年7月,第一批基地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印发了第二批基地项目清单,将有助于相关地区清洁能源产业加速布局,加快形成内生动力。积极推进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2021年组织开展了试点工作,推动分布式光伏成为我国新能源发展的一大亮点。2021年,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2900万千瓦,累计分布式光伏突破1亿千瓦大关。下一步,将继续支持西部地区加快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本地区能源资源优势,重点建设“风光水(储)”“风光火(储)”等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支持中东部地区提升能源清洁低碳发展水平,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为重点,加快发展分布式新能源、沿海核电、海上风电等,推动能源“从身边来”与“从远方来”并重,提升本地能源自给能力。支持按照集约布局、先扩建后新建原则,持续完善沿海重点地区LNG储运体系,增强天然气供应能力。

三、关于建立能源供需预警及保供应急体系

建立能源供需预警及保供应急体系是增强能源系统平稳运行能力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国家能源局扎实开展能源监测预测工作,组织各省能源主管部门和主要能源央企,建立了能源监测预测工作机制,定期研究分析能源供需形势。2022年以来,国家能源局制定了多项有力措施,扎实做好能源安全保障工作。电力保障方面,持续加强电力供需的监测和分析,与气象部门做好协调联动,与各地能源主管部门、有关企业及行业协会做好对接会商,研判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作出应对,指导各地和有关企业做细做实电力保供的应对方案。同时,推动重大电力项目建设投产,提升发电燃料的保障和运行出力水平。煤炭保障方面,与各产煤省区签订了煤炭安全保供责任书,压实煤炭增产的保供责任;加快先进产能投产,稳定煤炭保供政策,充分释放先进产能;坚持全国煤炭产量调度,及时掌握全国煤炭生产动态;加强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保障发电用煤正常供应。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健全完善能源监测预测机制,提升形势预研预判能力。加强风险预警,建立健全煤炭、油气、电力供需预警机制,做好预案、加强演练,提高快速响应和能源供应快速恢复能力,化解区域性、时段性供需矛盾。加快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提升能源资源配置能力,加强电力和油气跨省跨区输送通道建设,增强区域间协调互济能力;建立健全煤炭储备体系,加大油气增储上产力度,重点推进地下储气库、LNG接收站等储气设施建设,提升能源供应能力弹性。

四、关于建立能源产业一体化生态圈

加强能源产业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是支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动力保障。国家能源局会同科技部已印发《“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提出要健全能源科技创新协调机制,完善能源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构建开放合作、共创共享创新生态圈。《“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健全能源领域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完善充分体现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优化能源创新创业创造生态,激发能源行业创新活力。教育部印发《加强碳达峰碳中和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加快碳减排领域人才培养;深化能源领域产教融合,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首批3个国家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动相关规划任务举措落地实施,完善能源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创新能源技术人才培养模式,遵循能源产业发展规律,依托重大能源工程、能源创新平台,加速技术研发、技术管理、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在能源关键技术领域,支持能源企业引进储备高层次技术人才,促进优秀人才在研发机构和能源高新企业双向流动。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2年8月9日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984号(经济发展类196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能提规划〔2022〕55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能源供给与流程制造转型升级,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的提案》收悉,结合我局职能分工,现答复如下:

能源是二氧化碳排放的重点领域。加快构建智慧能源系统,稳妥有序推进能源结构转型升级,对推动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推进能源结构变革

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加快现代能源体系建设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一方面,经国务院批复同意,我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重点围绕能源供应链稳定性和安全性、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能源发展布局优化、能源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提升等方面,系统部署了“十四五”时期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有关目标任务。另一方面,充分衔接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顶层设计文件,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能源领域落实碳达峰目标的实施方案,从国情实际出发,提出了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和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的任务举措。此外,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制定《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并由国办转发,进一步细化明确了推动水电、风电、光伏、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目标任务。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等相关文件有力有效落地实施,立足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稳妥有序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如期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

二、关于能源产业链数字化智能化升级

加快能源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是“十四五”时期提升能源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任务。一是《“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围绕智慧能源发展,提出推动能源基础设施数字化、建设智慧能源平台和数据中心、实施智慧能源示范工程等三方面重点任务,并将智慧能源系统数字孪生列为智慧能源示范工程建设的一个方向。二是会同科技部联合印发的《“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对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创新任务进行了专章部署,制定了技术路线图,明确了支持技术创新、示范试验和应用推广的政策措施。三是能源领域落实碳达峰目标的实施方案提出加强能源企业、能源项目碳足迹监测管理等有关任务。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数字化技术应用。一方面,探索采用“揭榜挂帅”“赛马”等方式,在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方向,研究设立一批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另一方面,推进能源全产业链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提升能源系统智慧运行水平,推动实现全过程用能和碳排放监测管理。

三、关于加强源网自主融合控制

我局高度重视加强网源协调,提升电网安全运行水平。一是在《“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等中提出,提高风电和光伏发电功率预测水平,完善并网标准体系,建设系统友好型新能源场站。二是印发《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对新能源、新型储能等并网主体提出了并网技术指导及管理要求。三是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一方面推动新型储能与新能源、常规电源协同优化运行;另一方面合理布局电网侧储能,提升电力安全保障水平和系统综合效率。四是在《“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中部署电力系统安全高效运行技术、电网智能调度运行控制与智能运维技术等科技创新任务。五是印发《电力安全生产“十四五”行动计划》,设置专章提升能源转型安全保障能力,就加强电网对新能源安全消纳能力、强化新能源发展安全保障、强化新型电力系统运行安全保障等提出具体要求。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进网源协调相关工作,加强技术创新和政策完善,促进网源协调融合发展,不断提高电网风险防御能力和安全运行水平。

四、关于建立源网荷储一体化智能决策机制

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有助于提升能源清洁利用水平和电力系统运行效率。2021年2月,我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关于推进2021年度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有序推动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规划实施。在《“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中,提出创新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规划建设管理机制,推动项目规划、建设实施、运行调节和管理一体化;部署推进区域(省)级、市(县)级、园区(居民区)级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多能互补建设风光储、风光水(储)、风光火(储)一体化示范。2021年以来,已陆续推动甘肃陇东、新疆哈密等风光火储一体化综合能源基地建设,目前正积极开展宁夏、蒙西等综合能源基地规划建设,部分区域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了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完善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相关政策机制,继续指导各地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着力提升系统运行效率,持续提高新能源开发利用水平。

五、关于实施市场环境下多能源系统协同降碳调控

开展综合能源服务,是以市场化方式推动多能源系统协同降碳的重要途径。一方面,我局正在研究制定大力发展综合能源服务等相关政策文件,围绕能源利用效率效益优化提升,通过能源技术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融合创新,推动实现多种能源协同互济与智慧管理、能源供需双向互动,为用户提供更加经济、可靠、环保、低碳的能源服务。另一方面,在《“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等文件中部署综合能源服务有关任务,提出依托智能配电网、城镇燃气网、热力管网等能源网络,综合可再生能源、储能、柔性网络等先进能源技术和互联通信技术,推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高效灵活接入与生产消费一体化,建设冷热水电气一体供应的区域综合能源系统,并明确提出培育壮大综合能源服务商等新兴市场主体。

下一步,我局将抓紧研究出台综合能源服务相关政策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十四五”系列能源规划等部署任务的落地实施,引导和促进综合能源服务发展壮大,以多能源协同降碳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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