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建设23座加氢站
10月23日,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印发《涪陵区综合能源站发展规划(2023—2030年)》,其中提到:
1概述
1.1规划背景
国家深入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战略实施,重庆市将进一步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化能源共保互济,加快建设成渝“氢走廊”“电走廊”。
1.2规划依据
(22)《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
1.6规划内容
调研分析全区公共汽车、出租车、物流车和重型货车等可采用天然气、氢气、电能作为燃料的车辆现状,以及物流码头规划情况,确定综合能源站规模及数量,本规划着力于综合能源站规模预测及合理选址,可一次布局,分期建设。
1.7社会影响
(1)环境效益
大力发展综合能源站,有利于汽车油、气、电充换基础设施优化布局,有利于推动天然气、氢气、电作为汽车燃料和汽车动力的使用规模,减少传统汽车尾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的排放,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
1.8规划目标
(2)落实氢能源综合能源站
结合涪陵区现状实际情况,落实氢能源综合能源站布局。
3综合能源站规模预测
3.3.6 氢能汽车保有量
由于氢能源具备零排放和无污染等优点,被认为是人类未来能源的理想选择,目前,氢能源已在燃料电池和燃料电池汽车等领域得到一定的推广应用。2021年3月20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了《重庆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指导意见》。该意见提出,在示范推广层面,到2022年建成加氢站10座,探索推进公共汽车、物流车、港区集卡车等示范运营,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规模力争达到800辆;到2025年建成加氢站15座,在区域公交、物流等领域实现批量投放,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规模力争达到1500辆。
目前国内加氢站主要服务的车辆为氢燃料电池汽车公共汽车、氢燃料电池物流车。本次规划考虑到2030年,氢能源公共汽车占公共汽车保有量的8%,氢能源重型货车占重型货车的9%,2030年涪陵区氢能源汽车保有量为935辆,具体见下表所示。
3.4.5 加氢站需求量分析
目前国内加氢站主要服务的车辆为氢燃料电池公共汽车、氢燃料电池货车。
根据市场调查:氢燃料电池公共汽车储气瓶容积为8×140L,氢燃料电池货车辆的储气瓶容积为3×140L,氢燃料电池公共汽车每百公里耗氢2.8—3kg和氢燃料电池货车辆每百公里耗氢约为6—8kg,氢燃料电池公共汽车每次加氢约为5—6kg和氢燃料电池货车每次加氢约18—20kg。本次计算按照氢能源公共汽车每天行驶200km,耗氢量指标为每百公里3kg;氢能源货车每天行驶320km,耗氢量指标为每百公里8kg计算。氢能源用氢量如下表。
按照每座加氢站的加氢规模1000kg/d来计算,规划期内需要的加氢功能站23座,其总量如下表。
4综合能源站规划布局
4.2 综合能源站功能分析及规划布局
4.2.1 综合能源在建站模式
含两种及两种以上机动车基础能源供应的站点称为综合能源站,为合理布置综合能源站,需明确综合能源站的建站模式,明确供应能源种类。常见综合能源站模式如下表所示。
按《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中对综合能源站等级划分的原则,综合能源站单站建设规模一般按三级站及以上规模控制。
4.2.2 综合能源功能规划
涪陵区LNG加气主要面向运营客车、LNG重型货车及物流车,主要考虑在城镇中心区、旅游区、工业园区及物流码头综合能源站内规划LNG加注功能;目前加氢站主要服务的车辆为氢燃料电池汽车公共汽车、氢燃料电池物流车,主要考虑在涪陵城镇中心区、工业园区综合能源站内规划加氢功能;对单一功能加油站通过增设充换电功能、加气功能和加氢功能形成综合能源站,全面服务涪陵区生产生活需求,只需在原站点改扩建。因此,无需选址。
截至目前,全区共建设98座加油站、9座CNG和LNG加气站、99座电动汽车充电站(快充和超充站)。全区具备两种及以上能源(油气电)供给功能的车用综合能源站点共5座(中石油大峨加油加气站、沿江高速涪陵西南北加油加气站、李渡玉屏加油加气站、高山湾加气充(换)电站),其中4座为油气两种能源供给站、1座为气电两种能源供给站。目前尚无油气电三种能源供给功能的站点和油气电氢四种能源供给功能的站点。
(1)布局原则
统筹布局,适度超前。加强综合能源站布局的顶层设计,加大交通、市政等公共资源协同力度,建立政企紧密合作、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推进机制。以需求为导向,统筹综合能源站合理布局、预留空间,满足不同阶段、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需求。建立与人口分布、道路条件、城市开发情况及其他社会经济条件相协调,与城镇化格局相适应的综合能源站整体布局。
有序发展,分清缓急。合理规划综合能源站空间位置与建设时序,与氢能产业及汽车产业发展目标相匹配,逐步、有序推进综合能源站建设。首先保障公共交通示范项目的运营,其次统筹有序推进重型货车、物流车等LNG汽车、氢燃料电池车的拓展应用,适时推动氢燃料电池乘用车示范应用。
规范建设,高效集约。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建设。规范综合能源站建设运营程序,理顺管理流程,健全管理机制。实现综合能源站平台化运行和监管,提高综合能源站服务的安全性、通用性和开放性。在满足安全防护间距基础上,鼓励利用现有加油(加气)站的场地设施改扩建加气加氢充电站,推广油、气、氢、电合建站,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市场主导,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商业与服务模式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快完善政策环境,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综合能源站建设运营,激发市场活力。加强示范推广,为综合能源站发展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
(2)综合能源站用地规模
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以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对综合能源站内外间距的要求。根据工程经验,不同模式的综合能源站用地规模见下表所示,当站点用地不规则以及有预留需求时,面积可适当增加。
(3)布局方案
综合能源站布局应符合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选址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应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社会稳定等的要求,并应设置在交通便捷的位置;
②满足《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和《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气站技术规范》(NB/T1001—2011)等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③城市建成区内的综合能源站,宜靠近城市道路,但不应设在城市与道路的交叉路口附近;
④为集约利用土地,在符合相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可与已建加油(加气)站合并建设;
⑤每2000辆电动汽车应配套一座公共充电站;
⑥公共加油加气站及充电站宜沿主、次干路设置,其出入口距道路交叉口不宜小于100m;
⑦加油加气站的站址选择,应符合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要求,并应选在交通便利的地方。在城市建成区不宜建一级加油站、一级加气站、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CNG加气母站。在城市中心区不应建一级加油站、一级加气站、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CNG加气母站;
⑧具有适宜的地形及良好的给排水、供电、通讯等外部条件。
(4)规划布点汇总
到2030年,规划建设综合能源站28座,其中四功能综合能源站17座(改扩建6座,新建11座),三功能综合能源站8座(改扩建5座,新建3座),两功能综合能源站3座(改扩建1座,新建2座)。具体布点情况见下表。
①白涛工业园区白涛组团
白涛工业园区白涛组团规划建设四功能综合能源站3座(改扩建1座,新建2座),三功能综合能源站1座(改扩建)。
1)中石油佳合综合能源站,位于涪陵区武陵大道30号X182北,为改扩建油、电、气和氢四合一综合能源站,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主要服务范围为白涛工业园区白涛组团。
2)白涛工业园区综合能源站,位于涪陵区白涛街道哨楼2社,为油、电、气和氢四合一综合能源站,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主要服务范围为白涛工业园区白涛组团。
3)白涛山窝互通洞堡综合能源站,位于涪陵区白涛街道山窝互通洞堡,为新建油、电、气和氢四合一综合能源站,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主要服务范围为白涛工业园区白涛组团。
4)君峰综合能源站,位于白涛街道小田溪钻堡建峰乌江大桥***局白涛分局东南侧,为电、气和氢三合一综合能源站,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主要服务范围为白涛工业园区白涛组团。
②白涛工业园区清溪组团
白涛工业园区清溪组团规划建设四功能综合能源站1座(新建)。
涪陵区南沱镇关东综合能源站,位于涪陵区南沱镇关东村017乡道东南侧,为新建油、电、气和氢四合一综合能源站,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主要服务范围为白涛工业园区清溪组团。
③白涛工业园区临港组团
白涛工业园区临港组团规划建设四功能综合能源站8座(改扩建2座,新建6座)。
1)龙头山综合能源站,位于龙桥街道石塔村8组,为改扩建油、电、气和氢四合一综合能源站,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主要服务范围为白涛工业园区临港组团。
2)涪陵区新妙镇十字综合能源站,位于涪陵区新妙镇十字村村委会八新路附近,为新建油、电、气和氢四合一综合能源站,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主要服务范围为白涛工业园区临港组团。
3)新妙镇茶涪路韵达综合能源站,位于涪陵区新妙镇茶涪路韵达涪陵电商产业园区一期东南侧130米处,为新建油、电、气和氢四合一综合能源站,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主要服务范围为白涛工业园区临港组团。
4)临港苏家湾苏石大道综合能源站,位于白涛工业园区临港组团苏家湾片区涪陵西服务区背后(即将建设的苏石大道),为新建油、电、气和氢四合一综合能源站,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主要服务范围为白涛工业园区临港组团。
5)酒井综合能源站,位于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光明村1组,为改扩建油、电、气和氢四合一综合能源站,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主要服务范围为白涛工业园区临港组团。
6)临港智能制造产业园综合能源站,位于白涛工业园区临港组团大佛路与南浦大道交会处,为新建LNG、充电、加氢三合一综合能源站,园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主要服务范围为白涛工业园区临港组团。
7)临港袁家社区综合能源站,位于白涛工业园区临港组团渝巴路与龙翔路交叉口,为新建LNG、充电、加氢三合一综合能源站,园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主要服务范围为白涛工业园区临港组团。
8)涪陵临港泽桂综合能源站,位于白涛工业园区临港组团郭龙路南侧,为新建LNG、充电、加氢三合一综合能源站,园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主要服务范围为白涛工业园区临港组团。
④涪陵高新区
涪陵高新区规划建设四功能综合能源站7座(改扩建2座,新建5座),三功能综合能源站1座(改扩建),两功能综合能源站2座(新建)。
1)涪陵区李渡双龙综合能源站,位于涪陵区马鞍街道倪峰社区聚龙大道火车北站旁,为新建油、电、气和氢四合一综合能源站,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主要服务范围为涪陵高新区李渡片区。
2)涪陵高新区均安综合能源站,位于涪陵区马鞍街道均安社区站前大道与鹤凤大道交会处西北侧,为新建油、电、气和氢四合一综合能源站,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主要服务范围为涪陵高新区均安片区。
3)涪陵高新区鹤滨路综合能源站,位于涪陵高新区鹤滨路北侧盘龙村,为新建油、电、气和氢四合一综合能源站,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主要服务范围为新城区。
4)涪陵高新区双溪综合能源站,位于涪陵区马鞍街道双溪村聚源大道正高商砼东侧,为新建油、电、气和氢四合一综合能源站,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主要服务范围为新城区。
5)涪陵高新区慧谷湖综合能源站,位于涪陵高新区慧谷湖明家湾规划建设绕城高速与长涪高速交会互通旁,为新建油、电、气和氢四合一综合能源站,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主要服务范围为慧谷湖周边区域。
6)涪陵高新区中石油太白综合能源站,位于涪陵高新区太白大道17号,为改扩建油、电、气和氢四合一综合能源站,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主要服务范围为涪陵新城区。
7)涪陵区马鞍太乙东综合能源站,位于涪陵区马鞍街道太乙大道东段。
8)大峨综合能源站,位于涪陵高新区大峨居委会7组,为改扩建油、电和气三合一综合能源站,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主要服务范围为新城区。
9)涪陵高新区杨柳冲综合能源站,位于涪陵高新区聚业大道杨柳冲变电站旁,为新建LNG、超充站二合一综合能源站,涪陵高新区开发边界内,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主要服务范围为涪陵高新区。
10)铜鼓湖综合能源站,位于涪陵高新区聚业大道玉屏小区东100米铜鼓湖变电站旁,为新建LNG、超充站二合一综合能源站,涪陵高新区开发边界内,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主要服务范围为涪陵高新区。
⑤珍溪镇片区
珍溪镇片区规划建设四功能综合能源站1座(改扩建)。
双瑜综合能源站,位于涪陵区珍溪镇西桥村五村,为改扩建油、电、气和氢四合一综合能源站,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主要服务范围为珍溪镇片区。
⑥马武镇片区
马武片区规划建设四功能综合能源站1座(新建)。
马武大田湾综合能源站,位于涪陵区马武镇外坝村1组,为新建油、电和气三合一综合能源站,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主要服务范围为马武镇片区。
⑥涪陵老城区
老城区规划建设三功能综合能源站3座(改扩建)
1)顺江综合能源站,位于涪陵区荔枝街道顺江大道望江路6号,为改扩建电、气和氢三合一综合能源站,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主要服务范围为老城区。
2)高山湾综合能源站,位于涪陵区崇义街道石鼓路6号,为改扩建电、气和氢三合一综合能源站,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主要服务范围为老城区。
3)磨盘沟综合能源站,位于涪陵区江东办事处建陶1路,为改扩建电和气二合一综合能源站,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主要服务范围为老城区。
5重点任务
5.1构建综合能源站网络体系
围绕公共交通、物流运输、企业自用等领域开展全区综合能源站建设,形成层次清晰、功能明确、点多面广、衔接顺畅、与需求相匹配的能源布点,到2025年,力争建成覆盖全区主要功能片区的综合能源网络体系。
5.1.1强化规划设计融入区域网络
强化规划设计引领,按照“整体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急需急建”原则,以产业发展和能源保障等为基础,纵向衔接长寿区、巴南区、渝北区等各个层面和区域综合能源站总体布局设计,横向对接周边地区的加气加氢需求,科学合理布局全区加氢站建设。
5.1.2加快站点布局促进市场应用
服务公共交通方面,结合公交投运线路规划,优先在公交枢纽站及其线路沿线周边规划建设配套综合能源站。按照相关建设标准规范,积极组织综合能源站验收,确保安全条件达到要求后投入商业运营,利用近城区地理优势,满足全区公共汽车加气加氢充电需求。积极研究城区周边的综合能源站布点,适时推动辐射周边的综合能源站建设。服务物流运输方面,结合涪陵物流码头、物流码头、工业园区等物流运输需求,开展在交通枢纽、主要货车过境通道、物流集聚区的综合能源站布点研究,积极推动形成服务本地物流运输车辆为主、兼顾过境物流车辆用气用氢用电需求的综合能源站网络。鼓励综合能源站对周边有用能需求的物流车、环卫车开放,扩大服务覆盖范围。服务企业自用方面,结合全区氢能产业发展实际,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制造、氢燃料电池生产等氢能产业链企业在厂区内建设自用加氢站,提升企业试验、科研用氢便捷性,推动市场应用和产业发展。
5.1.3鼓励发展合建站
摸排全区现有主要加油站、加气站场址,鼓励有条件的加油、加气站点作为综合能源站改造储备场址,积极引导企业在有扩建空间的场站内开展“油气氢、电气氢、油气电氢”等联营的综合能源服务站可行性研究及建设,发挥联合建站集约优势,探索联合建站发展模式,建立油、气、电、氢自由组合的综合服务体系和智慧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涪陵区油气电氢合建站的建设,打造城市综合能源服务示范站。一方面,可解决当前城区土地资源稀缺性,提高城市基础配套土地利用价值,实现节约土地和投资成本;另一方面,可主动适应汽车能源多样化发展未来趋势,提升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率先构建清洁高效多元化能源供应终端。
5.1.4推动综合能源站数字化发展
充分利用数字重庆建设契机,谋划全区数字能源智慧管理平台体系,探索综合能源站应用场景,逐步实现能源产供储销数据全采集、全感知、全覆盖。推动综合能源站生产管理数字化,强化站场设施设备数字化管理,加强管线、设施设备资料信息的数字化,关键设施生产运行信息化监控系统建设,强化设施设备运行状态信息的准确、快速感知;加快站场建设维护管理数字化转型,鼓励建设检修维护数字化管理平台,提升建设维护环节全过程、可追溯的数字化闭环管理。统筹试点虚拟电厂等新业态,鼓励综合能源站按市场化原则推动主要可调用电负荷、光伏储能等发电单元接入虚拟电厂,逐步形成一定规模的负荷聚合和调节能力,参与全市负荷调节和电力市场交易。
5.1.5拓展氢源保障
积极对接本区及周边地区的LNG液化工厂、制氢企业,拓展气源、氢源供应渠道。加强氢气资源供需分析,多方位保障全区气源、氢源供应,满足全区汽车的用能需求,并进一步保障加气、充电机氢燃料电池车辆的批量化、商业化推广。
5.1.6加大用地支持
拓展场站用地空间,及时将规划综合能源站用地纳入全区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新建项目留有建设空间,积极支持综合能源站扩/新建用地。鼓励新建的加油、加气、充电场站项目,在场址内预留其他能源加注设施空间,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积极研究适用性强的综合能源站用地政策,将独立建设综合能源站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根据可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情况,优先安排土地供应。
5.1.7提升城乡地区充换电保障能力
建立健全规划工作机制,优化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布局,加强县城、乡镇充电网络布局,加快高速公路快充网络有效覆盖,提升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保障。
5.1.8做好配套电网建设与供电服务
加强配套电网建设保障,电网企业要做好电网规划与充电设施规划的衔接,加大配套电网建设投入,合理预留高压、大功率充电保障能力;加强配套供电服务和监管,电网企业要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优化线上用电保障服务,落实“三零”“三省”服务举措,为充电运营企业和个人业务办理提供契约式服务、实施限时办结。
5.2完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
5.2.1推进高标准建设
对照国际、国家、行业相关设计标准规范,执行综合能源站建设高标准要求。推动示范综合能源站建设,为我区综合能源站建设提供范本,研究制定我区综合能源站建设和作业标准。加强项目选址、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及安全管理等环节的管理,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5.2.2创新服务模式
探索综合能源站建设运营新模式,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综合能源站设施建设和运营等服务领域,充分利用现有加油、加气、充电设施,探索合建方式和多种经营模式。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综合能源站设施运营,大力推动数字能源相关商业模式与服务创新,引入线上线下相结合等业务模式,拓展智能加气(氢)、电子商务、广告植入等增值服务,提升能源服务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5.2.3加强充电设施运维和网络服务
加强充电设备运维与充电秩序维护,充电运营企业要完善充电设备运维体系,通过智能化和数字化手段,提升设备可用率和故障处理能力;提升公共充电网络服务体验。加快推进充电运营企业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与跨平台、多渠道支付结算,提升充电便利性和用户体验。
5.3开展应用示范推广
5.3.1加快推进氢燃料电池公共汽车运营示范
规划新的氢能公交示范路线,积极推进涪陵高新区——白涛工业园区白涛组团、涪陵高新区——涪陵老城区、涪陵高新区——白涛工业园区临港组团、清溪组团、涪陵高新区——涪陵北站等氢能公交示范线路的开通,合理规划发车时间、站点设计、路线选择,利用氢燃料电池汽车续航里程长、无污染物排放、运行噪音低等特点,打造全区绿色公共交通体系。
5.3.2加快推进氢燃料电池专用车商业化示范
加快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LNG汽车大规模示范运行,推动实现商业化应用,提高综合能源站投资经济效益。积极推进氢能、LNG物流车应用示范,在物流码头、经开区等运输量大、行驶线路固定区域,探索开展氢燃料电池货车、LNG货车运输示范应用。积极支持氢能、LNG环保专用车示范应用,在有条件的地区,鼓励城市环卫投入使用氢燃料电池、LNG的垃圾运输车、清扫车、洒水车等,强化综合能源站站点服务辐射能力。
加强示范经验总结与交流推广,建立多层次的综合能源站建设及运营示范经验交流推广机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示范工作经验交流,提升示范效应,发挥带动作用。加强对综合能源站审批、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的总结,积极加强与其他地区的经验交流。加大成功经验推广力度,及时解决问题瓶颈,建立有效机制,完善政策法规,为创建综合能源站示范城市打下良好应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