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输配电价发布,利好用户侧多商业模式打通
5月15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输配电价核定与上一轮存在较多差异。
跟发电侧、电网侧关系较小;大用户成本降低,小用户上升;储能、负荷聚合等新业态迎来利好,用户侧市场玩法会越来越多。
改革大方向指向涨电价,用户侧传导,以及更加市场的精神
⭕电网公司彻底结束购销价差模式。过去如果居民等非市场化部分购销成本出现扰动,电网要想办法传导给火电企业或者其他用户,这次政策明确规定直接由其他工商业用户分摊,与电网无关,与发电侧也无关。总体输配电成本略降,各省情况不一。对于电网而言可以承受(因为输电量也在增长),对于用户而言有降低但是幅度不显著
⭕用户接受的输配电价构成发生一定变化,利好大用户。容量电价比重增长、电量电价比重下降;区分不同电压等级的容量电价,大用户得到优惠;简单说就是【利好电压等级高、耗电量大且稳定的企业】,削减交叉补贴,回归正常的商品定价逻辑
⭕单独披露容量电价和电网辅助服务费,为后续这两者的上升留出政策空间。未来新能源发展快且消纳压力大的区域,这两个成本会上升的很快。利好新能源消纳。
⭕储能、负荷聚合商迎来发展机遇。通过管理负荷需求,减少最大需量可以降低容量电费、通过改善负荷曲线可以获得需量电价的优惠。从而给储能工具还有负荷聚合商带来发展机遇
解读:我们认为,虚拟电厂等大型负荷侧聚合运营商有望受益:1)高电压️低输配电价;2)负荷侧管理上,除上网电价可赚取峰谷价差外,通过控制负荷+高购电量,购电电价还可以进一步打折。
2、辅助服务费用明确由工商业用户承担。本次输配电费调整中,工商业用户的用电价格结构调整为由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包括辅助服务费用、抽水蓄能容量电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国内独立储能商业模式进一步明晰。
总结来看,我们认为主要是两大点变化:第一点,输配电价核定更加科学合理。按照“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核定输配电价,将系统运行费用(辅助服务费用、抽水蓄能容量电费等)和线损费用单列,更加准确地体现了输配电环节的价值。同时,传递了向用户侧疏导电网调节费用的信号,预计一定程度有利于后续电网调节费用进一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