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新能源竞价配套细则发布,设定申报电量、电价上下限
8月28日,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关于印发云南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配套细则的通知》。
继前一日发改委发布《云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后,竞价细则发布,具体包括:
《云南省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衔接细则》 《云南省增量新能源项目竞价细则》 《云南省新能源发电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差价结算细则》 云南省增量新能源项目竞价细则 细则显示,2025年第三季度将组织开展增量项目的首次竞价。 风光项目的预计上网电量比例R确定。 光伏项目申报电量占上网电量的上下限Q1,风电项目申报电量占上网电量的上下限Q2。 光伏项目申报电价上下限P,风电项目申报电价上下限P2。 执行期限暂定12年。 竞价主体 2025年6月1日起全容量并网、完成政府核准或备案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集中式、分布式、分散式新能源项目。 2025年6月1日以前全容量并网的存量新能源项目,因技术改造升级扩容新增的容量部分,经能源主管部门认定并履行完相关程序后,可按照增量项目管理参与机制电量竞价。 竞价时间安排 拟定2025年第三季度开展增量项目的首次竞价,后续原则上每年10月底前发布增量项目竞价通知,每年11月底前组织完成下一年的竞价工作。 竞价参数 年度机制电量规模确定 按项目类型区分光伏和风电(含分布式和分散式,下同)分别设置年度机制电量规模。 新增光伏项目机制电量规模,按照全部参与竞价申报新增光伏项目预计上网电量的比例R确定。 新增风电项目机制电量规模,按照全部参与竞价申报新增风电项目预计上网电量的比例R确定。 根据当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预计完成情况以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各类型项目下一年度机制电量规模比例。 当年完成情况预计超出消纳责任权重的,次年机制电量比例可在当年增量水平的基础上适当减少。未完成的,次年机制电量比例可适当增加。 项目预计上网电量确定 竞价公告发布前,电网企业按照全省同类型新能源项目逐月上网电量÷同类型新能源项目逐月平均装机计算新能源项目逐月利用小时数,利用同类型新能源逐月利用小时数按年分别求和后,平均计算得到全省集中式风电、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近三年上网电量折算的年均利用小时数(分布式和分散式新能源无数据时采用集中式新能源数据),并向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提供。 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按照新能源项目装机容量x同类型项目年均利用小时数计算拟参加竞价新能源项目预计上网电量。 在竞价组织前,若新能源项目被认定为2025年6月1日以前全容量并网的项目,预计上网电量置0。 单个项目申报电量上下限比例确定 为引导新能源项目合理竞价,避免无序竞争,设置光伏项目申报电量占上网电量的上下限Q1,风电项目申报电量占上网电量的上下限Q2。 单个项目申报电价上下限确定 为引导新能源项目在竞争中理性报价,设置光伏项目申报电价上下限P,风电项目申报电价上下限P2,竞价上限考虑合理成本收益、绿色价值、电力市场供需形势、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竞价下限初期考虑成本因素、避免无序竞争等设定。具体参数取值由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云南省能源局确定,并在竞价前予以公布。 执行期限 按照同类项目回收初始投资(不考虑相关收益)的平均期限确定,暂按照12年确定。 云南省新能源发电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差价结算细则 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差价结算费用=机制电量x(机制电价一市场交易均价)。 其中,机制电量=纳入机制的新能源项目月度上网电量x机制电量比例; 机制电量比例=Min{《实施方案》或机制电价竞价结果所确定的执行比例,新能源项目自主申请调整的执行比例}。 原文如下: 附件1:云南省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衔接细则
附件2:云南省增量新能源项目竞价细则
附件3:云南省新能源发电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差价结算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