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4年下半年能源行业重要政策总结回顾
1.《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高质量做好全省分布式光伏接网消纳的通知》
发布机构:江苏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8月12日
主要内容:《通知》共分为四个部分。一是充分发挥电网配置平台作用。2024-2025年,全省配电网计划投资共约400亿元;2026-2030年,全省配电网计划投资共约1100亿元。到2025年,全省电网分布式光伏接入能力不低于5000万千瓦,到2030年不低于8000万千瓦。二是科学推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到2025年,全省清洁燃煤发电装机达到约9000万千瓦,到2030年达到约1亿千瓦。到2025年,全省各类燃气发电装机达到约2250万千瓦,到2030年达到约2800万千瓦。到2025年,全省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约900万千瓦,到2030年达到约1300万千瓦。三是积极促进网源协调发展。试点开展分布式光伏聚合参与省内绿电交易,更好将分布式光伏上网电量的绿色电力环境价值转换为经济效益,促进分布式光伏通过绿电交易提高投资收益。四是大力优化接网服务流程。对于通过220伏或380伏接入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业主不需开展专门的接入系统设计,可由电网企业对项目进行评估后,提供接入系统典型设计方案等免费服务。
政策分析
2024年,江苏省新增光伏装机创历史新高,增量超过2000万千瓦。截至2024年底,光伏并网装机总容量6165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并网装机容量超过75%。为引导省内分布式光伏接网和消纳工作,《通知》提出了一系列网源协调发展和接入系统的管理要求,包括评估电网承载能力、统筹光伏接网工作、细分容量和性质差异化接网、优先就近就低接网、支持分布式配储、提升涉网运行性能、承担电网调峰责任、推动分布式参与绿电交易等,可以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开发流程,有效促进网源协同发展。与《通知(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印发的《通知》在分布式光伏涉网性能和分布式储能建设等方面要求有所弱化,进一步鼓励分布式光伏的发展。
2.《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一批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规划规模的通知》
发布机构:江苏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8月19日
主要内容:
《通知》结合2025年全省能源保供需求,规划落实100万千瓦的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细化分配到设区市。同时,对设区市发改委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承诺并网投运时间,要求上述储能项目2024年11月30日前上报纳规,并于2025年6月前并网运行;二鼓励创新试点,在具备条件时积极探索试点液流电池、压缩空气储能等长时储能技术的示范应用;三统筹规划和协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配建储能。
政策分析
2023年下半年以来,江苏新增的40个大型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容量超过500万千瓦)在迎峰度夏电力保供、系统调峰、新能源消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24年12月,《通知》要求落实的100万千瓦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已有80%完成纳规。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未来江苏新型储能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3.《关于开展江苏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参与省内绿电市场交易试点入市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江苏省电力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9月18日
主要内容:
江苏电力交易中心于2024年9月20日启动聚合商注册、分布式能源聚合试点业务。《通知》首先确立全省分布新能源聚合参与绿电市场的经营主体。包括分布式新能源、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商、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等。其中,分布式新能源主要为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完成建档立卡、在交易中心注册入市生效的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聚合商鼓励以售电公司、实际并网运行的发电企业为基础培育。同时,明确市场注册、入市办理、聚合等相关流程。
政策分析
2024年江苏省内的绿电交易量达到了31.72亿千瓦时,全省外向型企业较多,随着关税法案等政策的进一步实施,绿电需求将迎来大幅增长,绿电交易市场需要进一步扩大。在省内分布式新能源建设大发展的基础上,推广以聚合分布式资源参与绿电市场为典型的聚合模式,可成为破解上述难题的有效手段。《通知》发布后,江苏省电力交易中心公示八批次(2024年7批次、2025年1批次),共计17家虚拟电厂开展注册工作,其中已有9家虚拟电厂注册生效,可参与电力交易。同时,2024年11月28日,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更加明确了资源聚合类的主体地位,对注册和申领许可证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鼓励参与电力市场,公平承担责任。
4.《关于大力实施绿电“三进”工程 提高绿电交易和消纳水平的通知》
发布机构:江苏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11月5日
主要内容:《通知》提出大力实施“绿电进江苏”、“绿电进园区”、“绿电进企业”三大工程。力争到2027年,实现省内可再生能源接网消纳能力达到约13000万千瓦,省区外来电通道输电能力达到约4600万千瓦,省区外输电通道中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达到60%以上。依次通过沿海、苏南、其他地区,加快推进全省新型电力系统试点园区建设工作。《通知》要求推广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参与绿电交易,按国家要求研究组织带补贴项目进入绿电交易市场的机制。到2027年,力争我省绿电交易供应电量达到约400亿千瓦时。《通知》创新开展企业绿电直连试点研究,计划到2027年,全省满足电源就近接入、达成电力长期交易等技术条件的出口欧盟电池重点企业初步具备电网直连绿电的能力,研究组织带补贴项目进入绿电交易市场的机制。
政策分析
“绿电进江苏”:省内将持续推动区外清洁电力入苏工作,进一步加强全省电力保供能力、提升清洁能源消纳能力。“绿电进园区”:《通知》延续2023年《江苏沿海地区新型电力系统实施方案(2023-2027年)》发展思路,优先在沿海打造高比例清洁能源消纳示范园区,同时拓展至各设区市,创新以绿电专变、绿电专线模式探索园区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绿电进企业”:创新提出以出口欧盟电池重点企业为试点,打造企业绿电物理直连项目,通过电网企业投资建设直连线路的方式,维持现有电力市场价格机制,为出口型企业打破贸易壁垒保驾护航。
5.《关于开展2025年电力市场交易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江苏省发改委、江苏省能监办
发布时间:12月4日
主要内容:《通知》明确了市场准入、市场交易电量、市场交易价格、市场交易组织等方面具体要求。在市场交易电量的确定方面,针对集中式光伏、风电:优先组织未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政策范围内的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参与绿电交易;不参加绿电交易的,全年保量保价发电小时数分别为400、800小时,每月上网电量扣除保量保价部分为保量竞价电量,参与省内中长期常规交易;考虑风光发电预测的不确定性,为提高交易合同履约比例,年度绿电交易或年度常规电力交易电量分解到各月的电量叠加当月保量保价电量不超过其2024年对应月份上网电量的90%。针对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成功核发绿证后,可直接参加绿电交易,或由分布式发电聚合商聚合参与绿电交易;考虑到自发自用项目每月上网电量的不确定性较高,主要参加月度和月内交易,其中月度交易规模不超过前月上网电量,当月交易电量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其预计上网电量。
政策分析
从交易电量结构上看,《通知》提出了中长期交易电量占比不低于90%,而剩余10%的电量则通过现货市场交易。这种结构确保了电力市场的稳定基石与灵活调节的双重优势。但集中式光伏、风电保量保价发电小时数从900、1800下调至400、800,全省更希望通过市场化方式来解决新能源的消纳问题,绿电的主要交易方式推荐双边协商方式,短期内有绿电需求的优质用户将主导市场的发展。在价格机制上,依然采用了基于燃煤基准价的浮动定价机制。中长期交易的基准价在燃煤基准价的基础上上下浮动20%,而代理购电价格则根据年度、月度、现货市场交易参考价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在电力用户方面,省内用户可洽谈签订多年期绿电购买协议(PPA),用户可以和电厂直接签订合同交易,锁定长期电量、长期价格,这对于有出口需求的外向型企业也是利好的措施。同时,全省电力市场更为开放,积极吸纳虚拟电厂、独立储能等新型主体,促进了市场的多元化与创新发展。
6.《江苏省海上光伏开发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
发布机构:江苏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12月20日
主要内容:《方案》对海上光伏项目选址、国家级基地开发建设、项目开发配置、消纳、环境以及建设和监管提出了相关目标或具体要求。到2027年,全省海上光伏累计并网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左右;到2030年,全省海上光伏累计并网规模达到1500万千瓦以上,力争达到2000万千瓦。《实施方案》提出重点利用海上风电场区、围海养殖区和电厂确权温排水区开展60个海上光伏项目场址建设工作,用海面积约346.25平方公里,装机容量2725万千瓦,全力打造千万千瓦级海上光伏基地。其中,南通共33个海上光伏项目场址,用海面积约146.2平方公里,总装机容量1144万千瓦;连云港共13个海上光伏项目场址,用海面积约64.2平方公里,总装机容量535万千瓦;盐城共14个海上光伏项目场址,用海面积约135.9平方公里,总装机容量1046万千瓦。
政策分析
《方案》提出的海上光伏项目,将由沿海三市各区市确定优选方案,统筹推进开展项目竞争性配置。江苏海上光伏项目主力发展风光同场、围海养殖、电厂温排水区,其中风光同场类项目规模占总规模的80%,该类项目将成为江苏海上光伏发展的重点。《方案》要求电网企业开展海上光伏接网消纳专项方案研究,电源企业配置不低于10%、2小时的储能。结合省内正在开展竞配的760万千瓦近海海上风电项目(2024年12月19日省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发布《江苏省2024年度海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5年内沿海地区预计新增海上清洁电力约2300万千瓦,江苏电网将面临大规模新能源输送、消纳的严峻考验。为保证项目顺利并网,需高度重视海上资源统一规划和风光联合输电规划工作。
7.《江苏省配电网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发布机构:江苏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12月23日
主要内容:
《方案》提出全面提升供电保障能力、重点强化防灾抗灾能力、着力提升综合承载力、大力促进源网荷储灵活配置、积极推进微电网创新发展重点任务举措,全面加快全省配电网柔性化、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完善源网荷储协调发展机制,深化主配微多级协同、多元资源聚合互动,针对性实施电网防灾抗灾建设改造,加快智能微电网建设应用,提高对分布式新能源的消纳水平,积极适应绿电快速发展需要。到2027年全省配电网计划投资共约800亿元,基本建成安全高效、清洁低碳、柔性灵活、智慧融合的新型配电系统。
政策分析
2024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4〕187号)、8月2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4〕59号),从国家层面深入推进配电网高质量发展。江苏作为经济大省、用能大省,积极响应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提出了六个方面的重要任务。重点关注:综合承载能力提升,针对省内源侧分布式光伏、荷侧电动汽车、储侧新型独立储能爆发式增长的特点,同步衔接绿电“三进”政策要求,提出了一系列专项建设措施和目标,同时力争2027年建成20个绿电高比例园区;微电网创新发展,《方案》列出了车网互动、建筑能效、智能制造、园区、虚拟电厂五类微电网项目共计137项,投资超过7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