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同步投产需配15%/4h储能!福建开展2022年光伏电站试点申报
3月29日,福建省发改委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集中式光伏电站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件表示,试点项目必须同步配套建成投产不小于项目规模10%(时长不低于2小时)的电化学储能设施。储能设施未按要求与试点项目同步建成投产的,配建要求提高至不小于项目规模15%(时长不低于4小时)。对2022年集中式光伏电站试点项目提出能在年内开工建设,且原则上可在2022年内全部建成投产,最晚必须在2023年上半年全部建成投产。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