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全国主要流域可再生能源一体化规划研究的通知
通知指出,主要流域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开发是指依托主要流域水电开发,充分利用水电灵活调节能力和水能资源,兼顾具有调节能力的火电,在合理范围内配套建设一定规模的以风电和光伏为主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可再生能源一体化综合开发基地,实现一体化资源配置、规划建设、调度运行和消纳,提高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经济性和通道利用率,提升水风光开发规模、竞争力和发展质量,加快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进程。以水风光为主的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开发是新时期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主要流域可再生能源一体化规划研究以水电调节能力为核心,紧紧围绕水风光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发展,坚持统筹优化、生态优先、集约高效、科学可行,加强与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国土空间、带动地方发展等统筹协调和优化,实现整体利益最优。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要求,推进以水风光为主的可再生能源一体化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优化水风光资源配置、通道能力及相关要素,实现可再生能源综合集约高效一体化开发。
研究范围
本规划定位于资源规划。研究范围主要是:
(一)主要流域。原则上以干流为主,水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200万千瓦以上。
(二)流域水电开发基础较好。流域内已建、在建及规划新建水电具有一定调节能力,或流域内具备建设与水电配套运行的抽水蓄能电站的条件。
(三)以流域分水岭为边界,流域内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资源条件较好,具备开发条件。
研究内容
(一)流域水电调节能力研究。梳理流域水电开发及调节能力,分析水电扩机潜力以及流域内抽水蓄能站点资源情况。
(二)流域周边巳建、在建具备调节能力的火电情况。
(三)风光资源和开发潜力研究。结合流域风能、太阳能资源量,分析风电和光伏开发潜力,梳理已建、在建及规划新建风电和光伏项目。
(四)生物质发电、地热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开发潜力研究。
(五)以水风光为主的可再生能源一体化特性研究。重点围绕水风光一体化资源配置、一体化规划建设、一体化调度运行、一体化经济性评价、一体化消纳等方面开展特性研究。
(六)以水风光为主的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布局研究。以水电站为单元开展水风光一体化项目布局研究,以此为基础,提出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基地布局。
(七)以水风光为主的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开发方案研究。综合资源特性、基地项目布局和水电开发进度等,研究提出流域以水风光为主的可再生能源综合基地开发时序、开发规模建议等。
(八)保障措施研究。重点从一体化开发机制、电价机制、流域调度运行等方面,研究提出保障措施。
工作要求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研究。请各流域水电企业积极配合,今年7月底前完成研究工作,并上报规划研究报告。报告起草大纲附后。我们将委托研究机构汇总形成全国主要流域以水风光为主的可再生能源一体化规划研究报告。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