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政策频发!虚拟电厂为何能成行业“香饽饽”?
随着136号文及系列配套政策的密集出台,我国电力市场改革正驶入快车道。
在此背景下,“虚拟电厂”作为新型电力系统的新业态新模式,已跃升为行业热议的焦点。
其中,政策风向的转变尤为显著:
2024年发布的《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尚以鼓励探索的基调推动虚拟电厂发展;而2025年出台的专项规划,则明确锚定未来三至五年的精准调节目标。
这一转变不仅彰显了国家对虚拟电厂发展的高度重视,更预示着行业即将迎来爆发式增长。
国家带头,省市跟跑
据华泰证券研究数据,中国虚拟电厂市场规模预计将在2025年突破102亿元,至2030年更有望跨越千亿元大关。面对这一千亿级赛道,政策上也是频频下发。
2025年3月25日,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联合印发了一份《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357号,简称《意见》)。
这份文件首次明确了虚拟电厂的定义和功能,理顺了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接入调用机制、参与市场机制等关键问题,这也是我国首个虚拟电厂领域专项政策文件。
更重要的是,《意见》中明确要求,到2027年,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
目标的指出,也为虚拟电厂的发展提供了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撑。
基于上层体系的建设,各省市也是在政策上积极跟跑,以下列举部分省市:
山东
4月17日,山东省发改委对外发布《关于推动虚拟电厂试验示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鼓励虚拟电厂按照市场规则参与相应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容量市场等。
特别要求:发电储能类虚拟电厂,允许通过配建储能方式,在分布式光伏接入受限地区新装、聚合分布式光伏和储能资源。全电量负荷类虚拟电厂,根据调节能力适当放宽中长期偏差收益回收比例。
4月21日,山东省能源局又制定了《山东省2025年新能源高水平消纳行动方案》。
《方案》在消纳模式创新行动中提出:积极推动虚拟电厂建设,年内实现30家虚拟电厂参与市场调节。
广东
早在2024年11月,广东省能源局就印发了《广东省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
明确了虚拟电厂注册、资源代理方式、电能量交易机制、需求响应交易机制、辅助服务交易机制等内容。
广东省内多个城市已经启动了虚拟电厂的试点项目,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像深圳市很早出台了《深圳市支持虚拟电厂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还计划到2025年建成具备100万千瓦级可调能力的虚拟电厂。
江苏
江苏在虚拟电厂发展上布局频频,去年12月,江苏发改委给出《关于开展2025年电力市场交易工作的通知》,明确虚拟电厂、独立储能等新型主体可参与市场交易。
今年4月,江苏省还出台了南京市级虚拟电厂支持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全市虚拟电厂能力建设的通知》。
《通知》提到,南京市将试点应用多元化虚拟电厂运营商业模式,探索虚拟电厂参与辅助服务交易、绿电交易等场景,打造居民、园区、乡村等特色虚拟电厂示范工程。
政策支持下,南京地区接入8家虚拟电厂,354户工商业客户。
值得一提的是,在近日五一假期前夕,江苏首个增量配网虚拟电厂在宿迁市正式运行。
陕西
今年3月,陕西发布两份征求意见稿,分别是《创新支持陕西省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陕西省服务虚拟电厂建设运营实施方案》。
其中,在《陕西省服务虚拟电厂建设运营实施方案》中提到:2025年,推动全省虚拟电厂接入虚拟电厂运营管理平台并参与需求响应、电能量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总体可调节能力达30万千瓦;2026年要形成不低于100万千瓦的虚拟电厂调控资源。
此外,还要求虚拟电厂聚合容量不低于5MW,且持续调节时间不小于1小时;同一节点拓扑下,单一调节单元容量不低于1MW。
浙江
上个月,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浙江省虚拟电厂运营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文件中将虚拟电厂评定为A+至D档,并更新虚拟电厂数字能力证书,证书里包括主体信息、调节能力、等级评定等信息。
对于能力认证,提出:实时响应用户容量原则上每季度变更1次,期间若容量变化超过50兆瓦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变更能力申请;日前响应用户则默认采用大数据认证,认证结果按月更新;日内响应用户须开展实测认证,认证结果有效期12个月。
山西
早在2022年,山西省能源局就出台了《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营管理实施方案》。
作为全国首个省级虚拟电厂实施方案,它构建起“分时价格+红利分享”的市场化机制,将分散的充电桩、用能大户纳入智慧能源网络,探索出“零碳调度”的创新范式。
今年初,山西省印发《电力市场规则体系在(V15.0)》,里面对虚拟电厂的注册条件、注册流程、信息变更等做了具体明确。
其中,关于虚拟电厂信息变更,“负荷类”虚拟电厂聚合资源变更期限不得少于3个月。
还提出,虚拟电厂不满足现货市场运行条件时,应于次月中长期月度交易前向市场运营机构申请暂停“保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交易,按整月申报,全年暂停时长不得超过3个月。
据了解,今年初,山西省参与电力市场的虚拟电厂聚合用户达122户,聚合容量达201.38万千瓦,最大可调节负荷达到25.63万千瓦。山西省虚拟电厂规模正式进入“百万千瓦”级行列,已成为山西电网调峰的重要补充力量。
虚拟电厂的“魅力”
上至国家、下到地方,都在全力推动虚拟电厂的发展。
实则也是在透露一则信号:虚拟电厂已是新能源领域发展的大势所趋,未来将成为每个新能源企业要掌握和实践的重要领域。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虚拟电厂本身带有的“聚合、调度”功能所带来的深层价值。
众所周知,近几年各地分布式风光电站迅速铺开,但因其“看天吃饭”的固有特性,使得电网很难“消化吸收”,当电网有需求时,也很难去调度这些资源。
而虚拟电厂,贵在其“可聚合性”,它能把不同类型、不同区域的能源聚在一起,还能实现跨区域调度和消纳。
更为关键的是,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下,各地摒弃了最初盲目扩建电站的粗放模式,转而追求发展节奏的“均衡”,即不能太快也不能太慢。
虚拟电厂,可以帮着实现这种“均衡”。毕竟当它把某地的各类资源聚合在一起时,就相当于把当地的电力脉络握在手中了,有了这样的脉络,再去规划新的建设,便一目了然了。
如此可见,任何一家新能源企业,都将深度参与虚拟电厂的生态体系,或是作为调度者,或是作为被调度者。
在这些参与者里,角色也愈加多元化。
在今年3月国家关于虚拟电厂的《意见》中,明确提出:鼓励能源企业、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其他各类企业积极投资虚拟电厂,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参与虚拟电厂投资开发与运营管理,共同推动技术及模式创新。
这无疑也是给虚拟电厂的发展注入了一剂“强心针”。
本文来源:柚见半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