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储能“高热不下”商用遇阻仍待破局
为支撑新能源发展、便于电网统一调度管理,青海、山西、安徽等不少省份开始探索共享储能电站模式,尤其是湖南、山东两省的共享储能电站建设已行驶在“快车道”。基于庞大的市场潜力和盈利问题,企业纷纷布局,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建设“队伍”逐渐壮大,然而,其快速发展面临的挑战也渐渐浮出水面。
“对比2021年电化学储能新增装机2.4吉瓦,累计装机5.7吉瓦的规模,目前,全国共有169个共享储能项目通过备案或公示,主要分布在山东、内蒙古、山西、宁夏、甘肃等地,项目总装机量超27吉瓦时。”近日,一位储能企业人士表示,上述备案项目数量颇为夸张,共享储能的 “虚热”苗头让人担忧。
如此大规模备案的项目是否都能如约落地?其核心驱动因素是什么?过快发展过程中又存在哪些隐患?
业内人士认为,在没有补贴的情况下,基于共享储能模式的项目主要通过市场获益,这意味着储能投资者要把精力集中在市场化运作,通过资本打通项目渠道,为共享储能模式增加新价值。
因地制宜 探索共享储能
政策鼓励 企业争先恐后
所谓共享储能,与共享单车的概念类似,即单一实体储能电站可以为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发电、电网企业等需求方提供储能服务。2019年4月,青海电力投建的鲁能海西州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进行了共享储能交易试运营,由此,拉开了我国共享储能应用的序幕。
此后,共享储能在全国和地方政策文件中都被给予明确支持。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去年先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均明确,鼓励探索推广共享储能模式,鼓励新能源电站以自建、租用或购买等形式配置储能,发挥储能“一站多用”的共享作用。在顶层设计下,宁夏、山东、湖南、浙江、青海、河南、内蒙古等20多个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相继出台配套政策,把共享储能作为开发建设储能电站的重要方向。
“实际上,2018年电网侧储能项目某种程度上已经算是共享储能的一种尝试。”新能源和储能行业专家彭宽宽表示,何谓共享储能,目前尚没有准确定义,“我个人认为,共享储能是一个投资主体建设的储能设施可以为多个用户提供储能价值的有偿服务,通过收取服务费获得收益的一种商业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