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 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4月10日发布。意见明确,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
业内人士表示,意见建规立制稳定市场预期,为今后一个时期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了行动纲领,将对新形势下深化改革开放,更好发挥我国市场资源巨大优势,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产生重要影响。
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基础支撑
意见强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
“近年来,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实施双循环发展战略,逐渐形成更为统一的大市场。”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说,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降低交易成本、优化资源配置的关键之举。当前,资本、劳动力、科技等生产要素已在全国范围进行配置,各地纷纷优化营商环境,形成良性竞争,借助市场之力获得发展之机。在清华大学中国发展规划研究院执行副院长董煜看来,通过改革巩固和扩展市场资源优势,形成大工厂和大市场的协同效应,是中国经济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必然选择。
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
意见就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方面,意见明确,健全城乡统一的土地和劳动力市场,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加快培育统一的技术和数据市场,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培育发展全国统一的生态环境市场。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认为,统一要素和资源市场主要是优化供给,包括要素供给改善和市场体系优化两方面。未来,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能源、生态环境等要素都将获得进一步优化,促进要素市场公平竞争,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方面,意见提出,统一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依法发展动产融资。强化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与统筹监管,统一监管标准,健全准入管理。选择运行安全规范、风险管理能力较强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和全国性证券市场板块间的合作衔接。推动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现债券市场要素自由流动。
“立破并举”成为关键词
在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具体操作原则方面,“立破并举”成为关键词。
在“立”的方面,意见明确要抓好“五统一”: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
围绕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意见指出,健全统一市场监管规则,强化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全面提升市场监管能力。
“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并非‘一刀切’,而是在两方面实现统一。一方面,在监管标准化、规范化上实现统一;另一方面,通过执法联动、多头并进、齐抓共管的方式推进市场监管,通过多部门之间的联动和信息共享,建立立体化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率。”盘和林说。
从“破”的角度,意见提出“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其中,在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方面,意见指出,指导各地区综合比较优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产业基础、防灾避险能力等因素,找准自身功能定位,力戒贪大求洋、低层次重复建设和过度同质竞争,不搞“小而全”的自我小循环,更不能以“内循环”的名义搞地区封锁。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综合形势研究室主任郭丽岩表示,类似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以及成渝双城经济圈等区域,在要素资源市场的统一、市场平台设施的统一等方面,已经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区域样板”的构建将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重要基础。